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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第十九章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是两类重要的社会规范,法治和德治是两种重要的治理方式。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总结人类历史经验和把握治国理政规律的基础上,精辟阐明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形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这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内涵,深化和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两种基本规范,也是社会秩序的两根支柱。因此,客观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无疑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但自古以来,人们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却有着不同认识。中国古代儒家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以德去刑”等主张,西方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也在“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等问题上争论不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错综复杂,只有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出发,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得出科学结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一、法律是成文的道德

习近平指出:“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1];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2];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3]。这就清晰阐明了法律和道德的内在逻辑和辩证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法治的价值源泉,是制定法律、实行法治的法理依托,是评价良法善治的重要标准。法律只有在总体上反映伦理道德要求,才能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也才能获得社会成员的内心认同和自觉服从,进而实现良法善治。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就是成文的道德。

二、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如果没有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等伦理道德,人类生活就失去了底线,社会行为就没有了尺度。只不过,道德在属性上乃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一种表现,它主要通过舆论评价和内心自律来获得实现,与法律强制性约束相比,道德是一种自我的“软约束”。因此,就道德所具有的规范意义来说,它是一种内心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是互补支撑的。二者都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都是反映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调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承担着不同的功能。一般而言,法律只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并不规制人们的思想;而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节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来作出行为。习近平深刻指出:“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4];“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5]。没有法律的支持,道德便会显得无力;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便会显得不善,二者不可分离、不可偏废,需要相互支撑、协同发力。

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律和道德更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法安天下,德润人心”[6],这是习近平对法律和道德功能的清晰定位和精准概括,是人类社会治理经验的集中反映和高度凝练。

法律是普遍的强制性规范,具有维护秩序、安定天下的功能优势。首先,法律的核心功能在于以明确的规则尺度来分配权利和义务,通过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权、政治自由、人格权、财产权利等,保障其他各类社会主体的财产权利和合同自由,通过规定公民等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划定各自的行为边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如果没有法律,权利义务不明,人身、财产和交易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人类也就会退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只有秉持法律准绳、采取法治的方式,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其次,法律的重要功能是解决纠纷、维护正义,是惩恶扬善、维持公平秩序的根本手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7]。法律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社会的生产生活得以正常运行。最后,法律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它从生产生活需要和社会秩序出发,划定了人们的行为红线和秩序底线。对触犯法律者必然会追究其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等。这样,才能够给予人们对秩序的心理预期,让人们安心地从事生产、交易、分配、消费。

道德是一种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具有支撑秩序、治心化性的功能优势。首先,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8]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9]所以,我们必须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实践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10],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其次,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感动中国”“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评选和宣传活动,让这些榜样的感人事迹进入人心、温润人心,形成关爱、奉献、友善的道德感召和社会生态。最后,加强道德修养,养成全社会的文明观念。全社会的文明观念是人心向善的动力和保障。这就需要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和传递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团结友爱、文明礼让、尊老爱幼、热心公益等社会观念。同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人文社科知识的普及、打造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这样,才能提高公民精神境界、温暖感化人心、培育社会文明风尚,进而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基石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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