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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第六章 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坚持高举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旗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点,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

1.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强调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建设国家的重要力量,全社会一定要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数量庞大,那工会就要加大做农民工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使他们成为工人阶级坚定可靠的新生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以及赴地方调研考察时,对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提升农民工专业技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资收入持续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长,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明显加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农民工市民化步伐加快,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要求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事关农民工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农民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扩大服务农民工的覆盖面,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切实提升为农民工服务的质量,扎实做好困难农民工的解困脱困工作,引导农民工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使农民工成为工人阶级坚定可靠的新生力量,成为党执政的坚实社会基础。

2.工会农民工工作成效明显。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总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把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完善全总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理论研究、课题调研、统计调查、舆情监测、网络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全总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作调研,推动工会农民工工作深入开展。

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各级工会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修改,表达工会关切和主张,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治欠薪问题2019行动方案》《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的制定,推动相关法规政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劳动者的影响评估,地方工会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成立全总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社会保险源头参与,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社保诉求。在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表彰一批女性农民工。开展维权服务月活动,加强女性农民工普法宣传、法律监督服务,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为更多女性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源头参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不断深化全国“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维护好农民工权益。推动各地在送餐、快递等新兴业态探索开展行业集体协商。

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多元服务。加大困难帮扶力度,确保困难农民工享有与其他困难职工同等救助条件。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促进就业“春风行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受到广泛欢迎。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工积极投身“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开展网上练兵、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家政服务培训等,不断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整合社会资源,持续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召开全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培训班,推广广西、成都等地经验,2016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会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22235个,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覆盖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户外劳动者群体334.47万人。各级工会将服务农民工触角不断向镇(街)总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帮扶站(点)延伸。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和法律援助等精准服务,广泛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送清凉、送文化等活动,努力推进农民工入会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努力提高农民工社会、政治地位。在全总十六届四次执委会议和工会十七大上,选举农民工巨晓林为全总兼职副主席。截至2020年12月,有1名农民工担任全总主席团委员,有6名农民工担任全总执委,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云南、西藏、青海等15个省(区、市)总工会配备了农民工兼职副主席。全总从2004年开始把农民工纳入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当中,截至2019年4月,有275名农民工荣获了全国劳模的称号,951名农民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据统计,从2011年开始,农民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所占比例都在逐年提高,2019年农民工是104人,首次过百,占比达到15.0%,也是比例最高的一年。

3.工会农民工工作任重道远。

农民工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解决农民工问题、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深刻调整的背景下,农民工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矛盾。一是农民工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技能比较单一,就业压力大;二是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易受侵害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劳动用工不够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得到根治;三是在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加速过程中,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总体不高,归属感和认同感低;四是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从业的农民工劳动关系复杂、入会难度大;五是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存在短板,基层工会服务维权网络不完善,维权远离对象、服务远离末端的问题突出,参与和配合政府农民工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等等。迫切需要工会发挥作用,加强和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健全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把农民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农民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工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选树和宣传来自农民工群体的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广大农民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继续推动农民工在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具备条件的工会领导班子中增设农民工兼职副主席。

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及时分析研判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劳动关系发展态势,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融入城市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研究对策,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的制定并推动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农民工欠薪报告制度,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化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维护农民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民工质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教育培训、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服务。利用网络平台,打造服务职工的新媒体矩阵和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通道。依托“技能培训促就业”“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医疗互助活动”“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工会品牌活动,着力打造以3500余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20多万个帮扶站点为线下实体,以“互联网+”为线上平台,线上线下互补互促的全方位多层次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继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开展全国职工系列文体活动,支持和鼓励全总文工团、职工艺术团等到农民工集中地慰问演出,推动文艺下基层活动和向基层送文化活动。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力度。加快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切实解决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农民工群体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继续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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