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博库网首页 > 电子书专题 > 统一思想和推进工作的科学指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 > 第31章

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2013年年初,浙江瑞安网友悬赏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引起舆论关注,不少地方民众纷纷响应,邀请地方官员下河。

这一情绪化的表达传递出民众对生存环境的不满和无奈,也折射出对问责制度的强烈期待。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发展的“红线”和“高压线”,决不允许任何人跨越雷池半步。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设立环保“红线”,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把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群众评价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参考尺度。

设立环保“红线”,更要对环境问题坚决开展迅速、公开、透明的整治和查处,“铁腕执法、铁面问责”。

人们注意到,环保部近日对脱硫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开出罚单,其中不乏中石化、中石油这样的“中字头”企业。环保部于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组织华北6省市相关部门,排查涉水排污企业约2.6万家,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对80家企业立案调查。

此外,2013年组织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

人们也注意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的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2013年6月开始正式施行,对于触犯多个罪名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司法审判会“从一重罪处断”。

—2013年5月,云南昆明东川区一河道遭严重污染,8名责任人被批准逮捕、包括东川区环保局长在内的5名官员被问责。

—2013年7月,广西贺州贺江合面狮段发生水污染事件,5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

用制度管人,按法治办事,共同建设生态良好的美好家园,就一定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新华社北京2013年7月21日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