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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贯穿其中的核心思想就是从严治吏。他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程序选拔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实现从严治吏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也就是古人说的:‘尚贤者,政之本也。’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他强调: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始终的就是一个  “严” 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指出: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  ‘咬咬’ 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对干部的爱护,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强调要从严治吏,就因为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对全社会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干部队伍管理不严,风气不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就不可能好。我们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都主要在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发生。因此,坚持从严治党,无论是改作风,还是反腐败,都必须从严治吏。

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强调要从严治吏,还因为吏治腐败是伤害力最严重的腐败。选人用人对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选什么人就等于树立了什么样的标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旗帜鲜明地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但是,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任人唯亲、顺我者昌、团团伙伙、攀龙附凤、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愈演愈烈,形成一种不正常的  “逆淘汰” 现象,不仅伤害了许多干部的心,而且成为其他许多腐败现象的根源。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就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 他指出: “有一种现象很值得注意,就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好不好,群众有公论,实践有比较,领导心里也明白,但在具体用人时,结果却与事业需要和群众期盼大相径庭。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人民议论的  ‘关系网’、‘潜规则’。正是这种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贤被丢在一边了,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发生了。干部群众对这些问题深恶痛绝。必须下决心加以整治,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 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政权的垮台、一个国家的衰败,大多肇始于选人用人腐败。选人用人腐败现象不除,就不可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不可能实现。

总之,从严治吏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一个关键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从严治吏作为从严治党的重点,通过制定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一系列制度,使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受到约束,以身试法者受到惩处,干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从严治吏新常态基本形成。当然,干部队伍、干部管理的这些新变化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就必须使从严治吏常态化。

从严治吏,首先是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标准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鲜明提出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严格要求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

干部标准问题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怎样是好干部?这本来是一个十分清楚的问题,党章有明确要求。然而,由于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影响,由于一些地方选出来的干部素质和能力明显不合格,甚至出现了一些  ‘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的干部,致使不少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模糊了。” “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他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就是德才兼备标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既是正本清源,又是与时俱进。

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信念坚定,就是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为民服务,就是  “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就是  “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就是“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就是  “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应该说,这些都是对党的干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很高的要求。从严治吏,就必须按照这二十字标准严格要求干部,将其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其中他特别强调的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两个问题,是当前干部队伍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要求干部,要特别重视这两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  ‘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应该充分肯定,我们大多数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  “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态度,出了政治性事件、遇到敏感性问题没有立场、无动于衷,岂非咄咄怪事!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什么盛行?为什么不断有人沦为腐败分子甚至变节投敌,走向犯罪的深渊?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  “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  “缺钙”,就会得  “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检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方法:“那就主要看干部是否能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能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这样的检验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下子、经历一两件事、听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要看长期表现,甚至看一辈子。” 党员干部要把自己锻炼成为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要求干部,首先就要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官避事平生耻。’ 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 现在,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有的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有的为人圆滑世故,处事精明透顶,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人有些还混得左右逢源甚至如鱼得水,付出的比别人少,得到的比别人多。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  “圆滑官”、“老好人”、“推拉门”、“墙头草” 多了,党和人民事业怎么向前发展呢?这些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心底无私天地宽。’ 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疾风识劲草,烈火见真金。’ 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敢于担当,是广大干部必须努力培育的基本素质,必须成为严格要求干部的基本标准。

近两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党员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县委书记必须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等等。这些都是好干部标准的具体化,必须落实到严格要求干部的工作实践中。

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他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

自身努力,是成长好干部的内因,也是决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要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要有  ‘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 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  ‘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正确判断形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还要认真学习各方面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知识基础。”

成为好干部,还要加强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 知识和经验犹如雄鹰之双翼,只有经风雨、见世面,才能飞得更高、飞得更远。越是条件艰苦、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好干部还要靠组织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形势越变化、党和人民事业越发展,越要重视干部培养。培养干部,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教育。要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实践锻炼不是去  ‘镀金’,更不是去走过场等着提拔,如果那样,必然会身子去了心没去,还是与群众格格不入,那就是弄虚作假了。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

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好干部成长起来了,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等于还是没有好干部。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他指出:“必须看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正确用人导向并没有得到很好体现,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一些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却没有进步机会,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怎样做到用人得当?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三点:

一是要善于知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 ‘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 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 他强调:“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观察干部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干部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既要在  ‘大事’ 上看德,又要在  ‘小节’ 中察德。”

二是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也是一个难点。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

三是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现在,有的地方用干部,涉及具体人时,往往只看资历、看轮到谁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而不是看谁更优秀、更合适,用非所长,结果干部干得很吃力,问题堆了一大堆,工作也难以打开局面。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不能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 ‘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 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大批好干部源源不断涌现出来,才能使大家的聪明才智充分释放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概括起来是三句话,即高度重视、重在培养、科学使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每个干部都要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他指出: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达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求,降低选人用人标准,或者拔苗助长;为了追求年轻化,一些地方搞领导班子年龄层层递减,到了乡镇,许多主要领导干部过了 40岁就感到提拔无望了,这是多大的人才浪费啊,一定要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要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年轻干部不经过千锤百炼、艰苦磨炼,很难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这方面的教训是有的。” 他指出: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增益其所不能。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这种锻炼不是做样子的,而应该是多岗位、长时间的,没有预设晋升路线图的。而是要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  ‘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要形成一种风气,年轻干部都应该争先恐后到艰苦岗位、到基层去,要以此为荣。” 他强调: “培养不等于照顾。干部成长是有规律的,年轻干部从参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长为党和国家的中高级领导干部,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我们不能唯台阶论,但必要的台阶也是要的,一步登天在现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许多同志有这样的体会,参加工作后,在普通岗位上经历一些难事、急事、大事、复杂的事,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国情、社情、民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接地气’,正所谓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 不临深溪, 不知地之厚也。’早熟的果子长不大,拔苗助长易夭折。干部多  ‘墩墩苗’ 没有什么坏处,把基础搞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当对年轻干部中确有真才实学、成熟较早的,也要敢于大胆破格使用,不能缩手缩脚。” 但是,“破格不能  ‘出格’,不能借  ‘破格提拔’ 之名行谋私之实。有的年轻干部  ‘火箭式’ 起来,一查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沾亲带故”。 “这些问题一定要查处,对当事人必须作出严肃组织处理。”

从严管理才能出好干部。近年来,为什么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出现恶化,是非不分、原则不灵,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下去?为什么有那么多干部出问题、那么多干部腐化堕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重选拔、轻管理的现象相当普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或者不闻不问,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到问题出大了,才想起来总结教训,结果既毁掉了干部,又损害了党的形象,妨碍了事业发展。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 “老虎屁股摸不得” 是不行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

从严管理干部,必须抓早抓小抓预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干部出问题,多是平时管得不严,有了小毛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最后病入膏肓。所以,从严管理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严在早、严在小、严在预防上,把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群众来信来访、专项巡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和监督、12380网站等渠道反映出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通过函询告诫、预警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上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经常与领导干部谈话,及时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现苗头要及时  “咬咬” 耳朵、扯扯袖子、敲敲警钟,促使他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问题严重的及时悬崖勒马。

从严管理干部,必须敢于动真碰硬。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敢于动真碰硬,就是毛主席讲的  “认真” 二字。实践证明,讲认真,是从严管理、有效管理干部的一条重要经验。讲认真,首先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让动真碰硬、敢于批评成为常态,使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能够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讲认真,还必须严肃处理不守规矩、不在状态的干部,决不能以为是  “小问题” 就放任自流,决不能因为  “低头不见抬头见” 就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更不能搞投桃报李、刻意庇护那一套。要懂得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的道理,要明白养痈是会遗患的,要知道一人违规而不处理会产生众人效仿的  “破窗效应”,做到执行纪律不迁就、不变通。

从严管理干部,就必须直面突出问题。要敢于触及和解决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当前,所谓  “为官不易”、 “为官不为” 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也是从严管理干部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  ‘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  ‘为官不为’ 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  ‘三严三实’ 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  ‘为官不为’ 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从严管理干部,就必须强化监督。要把上级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下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监督的  “天罗地网”,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无所遁形。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坚持从严治吏,关键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培训、监督等制度, 健全从严治吏新机制。

建立健全从严治吏新机制,重点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不少好制度好办法,但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选人用人需要。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特别注意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要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实行这个制度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改革措施,目的是改变少数人说了算现象,起到了较好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并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考察干部究竟采用什么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选人用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推荐票只是一个方面,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 他强调:“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至于得票名次倒不一定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是投票环节出现了不正常情况,还是组织上平时掌握的情况失真,要深入进行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 他指出:“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防止和惩处拉票行为,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二是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实行竞争性选拔的初衷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有一大批优秀干部在这种机制下脱颖而出。但是,有些地方和单位的考试侧重于知识而不是能力,而且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那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选拔出的人不少  ‘高分低能’,也造就了一批不好好工作的  ‘考试专业户’。有的明明有合适人选,也要搞竞争性选拔,招进女婿气走儿。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科级干部也动辄面向全国选拔,花的人力物力不成比例。这些年,竞争性选拔的岗位大多属于委任制范畴,委任制干部应该主要适用实绩晋升原则,可以增加一定的竞争性,但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什么  ‘凡提必竞’。只有在本地区本部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缺乏紧缺专业人才时,才适宜于公开选拔,并且应该尽量就近取才。” 他强调:“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  ‘一考定音’。就是公选也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考出干部真水平、真本事。”

三是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政绩考核是一个指挥棒,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和政绩标准,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行为。现在,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不注意发展质量,不注重改善民生,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有的从一己私利出发,搞  “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追究虚假  “政绩”;有的则不讲政绩,当太平官,不作为;有的则把领导岗位当作谋私的平台,乱作为;等等。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  “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首先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严格考核政绩,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对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要表扬、重用,对政绩观不正确、存在搞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儆效尤。

四是要完善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掌握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权力,要保证这种权力正确行使,就要加强监督,特别是要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明确提名、动议、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的责任,对用人失察失误、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就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要严厉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同时,对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对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改革作出部署,中央修改颁布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从严治吏新机制,还必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为保证有效履行职责,需要为领导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对此,中央和中央纪委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若干个  “不准”,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突破了中央的相关规定,超标准提供工作生活保障,违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许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与这方面的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有关。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制定了八项规定,其中就包括这方面的一些规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指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又颁布了一些相关制度。这些都有利于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

建立健全从严治吏新机制,还必须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预防在先、注重平时、及时发现、严格问责等重点环节,盯住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等关键岗位,着力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制约有力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防微杜渐,促进干部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要重点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特别是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制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腐败。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放松干部教育管理、干部队伍问题频发、地方和系统风气不好、社会反映强烈的党组织书记,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制度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我看一个重要原因是讲  ‘认真’ 不够。世界上怕就怕  ‘认真’ 二字,共产党就最讲  ‘认真’。要把  ‘认真’ 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强化干部讲规矩意识。有些干部连一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毫无敬畏之心,缺乏为官做人的起码底线,口无遮拦,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要加强教育引导,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 我们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制度,坚决杜绝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于违反制度踩  “红线”、闯  “雷区” 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死角和空白点,防止  “破窗效应”。


(原载《学习与研究》2015年第3期,原文副标题为“九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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