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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融合智能化发展

第五章 奋勇前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做好“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砥砺前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国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水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是交通运输发展的初衷。“十四五”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普惠共享为宗旨,全面提升交通发展和运输服务质量,确保交通运输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增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五”时期,需要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趋势和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一)完善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系统

发展人畅其行的客运出行服务系统。发挥各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建设完善以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共同发挥作用的多样化、便捷化跨区域客运出行服务系统。加快构建和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的城市群、都市圈客运出行服务系统。大力发展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共享交通、慢行交通等为补充的城市客运出行服务系统。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组织和管理水平,逐步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等组织模式,发展均等化、高品质的城乡客运出行服务系统。织密国际航空运输网络,打造广覆盖、大众化的国际客运出行服务系统。

建设物畅其流的货运物流服务系统。发展规模化集聚、网络化辐射的货运物流组织方式,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货运物流运行体系。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以海洋运输和铁路运输为重点,航空运输为有效补充的国际货运服务系统。加快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增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衔接,构建结构合理、衔接有效的跨区域货运服务系统。加快建设城市群绿色物流系统,推广仓储节能节地技术和标准化器具循环共用。分类建设大中小城市共同配送系统,推动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城乡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通道,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

(二)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品质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契机,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扩大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高时效性运输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动车组列车客运比重,提高普通列车客货服务水平。扩大民用航空辐射区域范围和服务群体规模,加快支线航空、通用航空发展,提高航班正常率。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于符合条件的城市,加快轨道交通发展,提高都市圈通勤效率。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强化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提高旅客换乘和货物换装效率,进一步降低旅客出行成本和货物运输成本。

(三)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

着力平衡区域差异,大力推进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少边贫”地区交通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着力平衡城乡差异,密切城市与周边乡、镇、村之间的交通联系,丰富交通服务方式,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出行需要。着力平衡群体差异,不断完善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改善老、弱、病、残、孕、幼和低收入等人群的出行条件,增强对特殊群体交通权益的保障。

二、扩大交通运输多样化有效供给

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交通强国建设要求相比,我国交通运输还存在服务产品单一、服务效能不优等问题。“十四五”时期要精准供需匹配,着力丰富运输服务体系,提升运输服务效能,实现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多样化

加快客货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和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开发多样化的运输服务,提高不同运输产品之间的互补性。在客运方面,推进多样化城际运输服务。推动出行服务定制化、个性化、品质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多样化的出行服务需求,强化私人机动车等出行引导,统筹停车等静态交通服务发展。根据实际需求,有序发展按需响应、资源共享、灵活舒适的出行服务产品。在货运方面,鼓励定制化物流服务,提高货物运输效率与全程跟踪服务能力,加快冷链物流、大宗商品物流、电商物流、航空物流等专业物流发展,积极推广农村“货运班线”等服务模式。加快应急物流发展,增强突发事件中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保障能力。

(二)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效能精准化

细分客货运输市场,针对不同群体的运输需求,提供差异化运输服务,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鲜明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加快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引导公路大宗物资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提高铁路、水路、航空的客货运量占比,增强运输服务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和货物运输需求。推进“交产融合”,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开发针对性强、匹配度高、质优量足的运输服务产品,推动货运物流与生产流通全过程融合联动,以集成化、智能化的物流服务支撑分布式、数字化的生产流通过程,加强供需精准对接,构建适应柔性生产、智能制造的供应链服务系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实现交通带动产业与产业反哺交通的有机结合。

三、引导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交通运输发展要捕捉和激发新需求、新消费,加快业态、模式创新,打造新型运输服务生态圈,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源。

(一)创新服务美好出行的客运业态模式

把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提高交通运输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出行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定制公交、网约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交旅融合”为导向,推动旅游专列、旅游风景道、旅游航道、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业态、模式发展,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旅游客运服务。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推动城市绿道建设,提高城市慢行服务能力和品质,基于“完整街道”等土地利用新理念,设计适宜步行的街道和人行尺度的街区,营造优质的步行和骑行空间,推动实现慢行交通与机动化交通的有效衔接。

(二)培育服务品质生活的货运物流业态模式

构建面向未来的综合立体、智能便捷的交通物流服务场景,加快交通物流一体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发展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物流配送服务系统,建设城乡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提供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大力推进专业物流系统培育建设,加快发展高铁快运、航空物流、冷链物流等高质量专业物流,完善专业服务市场结构。加快交通物流数字化转型和智能物流终端建设,丰富智能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应用场景。创新物流服务业态,推动无人零售、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快众包、众筹、共享等新模式深化应用和升级迭代,推动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夜间配送、无接触配送、城市地下物流配送等配送新模式发展。

(三)积极推动适应新需求的共享交通发展

共享交通是共享经济与交通运输融合而成的新业态,能够有效提升闲置交通资源的利用率。积极推动共享驾乘、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停车、共享快递等共享交通发展,推动从重视“所有权”到重视“使用权”的转变,进一步降低私人交通工具比例。更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策略,从注重牌照向注重服务和市场秩序转变,努力营造开放包容、公平有序的共享交通发展环境,使共享交通与传统交通享有同样的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权,甚至在部分领域享有优先权。积极探索无人驾驶在共享交通中的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四)打造充满未来感的体验式服务

创新共享交通与智能交通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装备、技术、服务迭代更新,构建城市智慧出行场景。依托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和国家旅游风景道,积极发展自驾骑游、观光列车、观光巴士等深度体验型出行服务。在适宜地区开展空中游览活动,完善航空运动配套服务,开展航空体育与体验飞行。在沿海、沿江、沿湖等地区发展公共旅游和私人游艇业务,完善运动船艇配套服务。打造“出行即出游”消费新模式,科学规划与设计体验式、休闲式旅游项目,鼓励铁路开展汽车托运服务。拓展城市地下交通空间,构建地下客货运系统。扩大智能物流终端覆盖面,畅通“最后一百米”,探索地下、中低空、水下、极地、太空等物流活动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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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交通强国建设

为更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统筹推进交通强国建设,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打造“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推进出行服务快速化、便捷化。构筑以高铁、航空为主体的大容量、高效率区际快速客运服务。完善航空服务网络,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提高城市群内轨道交通通勤化水平,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

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发挥公路货运“门到门”优势。完善航空物流网络,提升航空货运效率。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完善农村配送网络,促进城乡双向流通。

加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享交通,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稳步扩大短途运输、公益服务、航空消费等市场规模。建立通达全球的寄递服务体系,加快快递扩容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壮大供应链服务、冷链快递、即时直递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无人机(车)物流递送、城市地下物流配送等。

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经过多年大规模建设,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日臻完善,已基本形成运输方式齐备、规模庞大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在完成基础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任务之后,“补短板”和功能提升将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补短板与优结构,统筹传统与新型、存量与增量,全面增强交通基础设施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精准补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短板

“十四五”时期,精准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对于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等意义重大。

(一)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

基于未来交通运输需求格局,以四大板块为基础,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为引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国土开发集聚区为重点,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更好支撑国土空间开发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

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区域战略规划等,从国土空间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出发,统筹考虑经济布局、国土开发、人口和资源分布,基于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推进既有通道缺失路段、延伸路段建设,加强西部地区通道建设,提升进出疆、出入藏以及贫困地区对外通道能力,加强主要城镇化地区对外多向联通能力。

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综合考虑我国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现实基础和集聚辐射作用,结合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层级、功能和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层次分明、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功能强大的综合交通枢纽网络体系,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和口岸枢纽建设,强化要素集聚和区域辐射带动功能。

>>专栏5-2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注重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协同发展,继续开好多站点、低票价的“慢火车”。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出海、扶贫通道和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加强航空口岸和枢纽建设,扩大枢纽机场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积极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加快铁路、公路与港口、园区连接线建设。强化沿江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构建陆海联运、空铁联运、中欧班列等有机结合的联运服务模式和物流大通道。支持在西部地区建设无水港。优化中欧班列组织运营模式,加强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跨境运输和信息通道等开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放物流网络和跨境邮递体系。

(二)完善城市群都市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是人口、产业的核心聚集载体。“十四五”时期,应以轨道交通等为重点,着力完善城市群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专栏5-3

增强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

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明确指出以增强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为重点,以推动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为抓手,织密网络、优化方式、畅通机制,加快构建都市圈公路和轨道交通网。

畅通都市圈公路网。增加城市间公路通道,密切城际公路联系,加快构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等都市圈多层次公路网。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都市圈内高速公路通勤效率。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打造一体化公路客运网络,完善充电桩、加气站、公交站场等布局。

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通勤圈。在有条件地区编制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探索都市圈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城市(镇)延伸。统筹布局都市圈城际铁路线路和站点,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充分利用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等提供城际列车服务。大力发展都市圈市域(郊)铁路。

提升都市圈物流运行效率。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推动物流资源优化配置。统筹布局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等,鼓励不同类型枢纽协同或合并建设,支持城市间合作共建物流枢纽。结合发展需要适当整合迁移或新建枢纽设施,完善既有物流设施枢纽功能。畅通货运场站周边道路,补齐集疏运“最后一公里”短板。

积极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轨道交通是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的骨干,为保证1小时通勤交通的准时性、可达性、联通性和便捷经济性,实现都市圈1小时通勤,需要结合客流通勤需求,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多制式轨道交通系统,积极推动都市圈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多网融合”发展,着力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

>>专栏5-4

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

为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明确指出:

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铁路枢纽功能调整,优先考虑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列车。有序新建部分线路,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制式、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线路要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旅游景点并设站,车站尽量设置于城镇中心。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

统筹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市域(郊)铁路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线路的合理分工,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系统的高效衔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市域(郊)铁路原则上应采用公交化运营模式。依托“互联网+市域(郊)铁路”,提升新建和既有线路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鼓励多种运管模式,支持铁路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具有相关经验的运营主体参与市域(郊)铁路建设和运营。完善运营补偿机制,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

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市域(郊)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发挥综合开发效能,支持通过既有铁路站场土地综合开发,规范推进新建市域(郊)铁路站场土地综合开发。鼓励市域(郊)铁路相关企业构建综合开发溢价回收机制,支持市域(郊)铁路发展。

加快织密城市群公路交通网络。增加城市群城际公路通道,密切城际公路联系,加快构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等多层次公路网络。着力打通城际公路“断头路”,提升城市群路网联通程度。加快推进“瓶颈路段”提级改造,重点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提升城际间公路通行能力,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顺应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设联通重要旅游节点的旅游交通环线、旅游专线公路等,形成通畅、便捷、安全的城市群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针对城市群重要枢纽、园区和城市繁忙拥堵路段,研究推进货运专用公路和专用车道布局建设。

>>专栏5-5

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

为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缓解进出城市交通拥堵,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6〕1290号),明确指出:

完善进出城道路网络布局,统筹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合理布局进出城道路网络,促进形成干线公路、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布局均衡的路网体系。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尽快疏解长期持续拥堵路段。针对节点“锁喉”造成的进出城交通拥堵,要抓紧采取有力措施升级改造,扩大通行能力。按照多点承接、逐级消解的思路,适当增加进出城出入口密度,促进交通流量在路网上的均衡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客货运枢纽,减少其对进出城交通的影响,从源头上治理城市客货运枢纽节点拥堵问题。根据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发展阶段、城市规模大小,结合客流特点,加大公共交通设施供给。加快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大幅提升道路设施、综合交通枢纽信息在线化水平,促进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完善都市圈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统筹都市圈空间结构、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构建与都市圈国土空间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吻合、有效支撑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进联通区域、衔接城际、服务城市等不同层次综合交通枢纽“多级协同”发展,促进都市圈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

提升中心城市交通网络品质。以公共交通发展为导向,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强化超大、特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发展,推进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大运量、快速化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有效解决“大城市病”问题。优化完善城市路网功能与层次,加快推动老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构建广泛覆盖、环境友好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

>>专栏5-6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

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明确指出要坚持补短板、调结构、控节奏、保安全,严格落实建设条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建设节奏与支撑能力相适应,实现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

强化规划衔接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合理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线路,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沿线土地预留和控制。根据相关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财力等情况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项目时序、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政府支出规模与财力相匹配。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要与国家铁路、城际铁路、枢纽机场等规划相衔接,通过交通枢纽实现方便、高效换乘。

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规划实施期限不得随意压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

(三)全面推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农村交通发展

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改善农村交通物流条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畅通农村地区对外衔接的骨干交通运输网络。以适应和引导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合理化分布,服务乡村地区对外沟通交流和产业经济发展为重点,着重补齐当前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衔接联通短板,加快消除“断头路”,合理确定技术标准,推进以乡镇、主要经济节点、重要枢纽等为中心的对外快速公路通道建设。结合农村产业布局、旅游发展和资源开发,推动串联乡村主要产业节点、旅游景区景点、资源开发地等的乡村旅游路、产业路和资源路建设,逐步推进农村地区公路干线成网。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好通村畅乡、连田达园的农村公路,着力打通重点通村公路“断头路”、接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畅通农村公路“毛细血管”、贯通城乡公路网络,密切人口聚居、出行频繁、生产集中村庄的公路交通联系。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度,着力改造“油返砂”公路,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围绕更好满足农村地区人民出行和运输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适宜的农村渡河桥,加快建设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农村客货运站点,积极推进农村停车设施等建设。

>>专栏5-7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为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条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铁路公益性运输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好“慢火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四)加快补齐特殊类型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资源枯竭地区、产业衰退地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是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薄弱地区。精准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对于有效支撑带动特殊类型地区同步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意义重大。“十四五”时期,应重点聚焦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持续加速发力,根据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地区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强化有效投资,助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特殊地区对外交通互联互通,推动专业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改善出行条件。重点强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联通水平,全面解决“断头路”“瓶颈路段”问题。以沿边公路等为主体,建设满足守边固边富边强边保障需求,稳定可靠、机动灵活的边疆地区交通基础设施。

二、超前布局谋划新一代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是科技创新成果重要应用载体,随着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需要把握新一轮科技进步浪潮,依托新技术发展研究布局新一代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

(一)规划建设智慧公路及城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

推动车路协同发展,分阶段、分区域推进道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建设,规划建设限速大于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选择开放区域和特定高速公路路段,结合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以重大国际活动或国际赛事等为契机,开展“智能+网联”的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技术应用示范。加强智慧路灯、城市大脑等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智慧枢纽试点示范。

>>专栏5-8

杭绍甬高速打造中国首条“智慧高速”

杭绍甬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国道G104(杭州中环)萧山南阳,终点位于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柴桥枢纽,全长约161公里。杭绍甬高速构建了路网综合运行监测预警系统,打造人—车—路协同的综合感知体系。在现有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基础上兼顾自由流收费,构建人车路协同系统,未来将实现构建车联网系统,全面支持自动驾驶。自由流收费系统精确按实际行驶公里计算,提高出行便利性。同时,显著提升路网运行速度,杭绍甬高速将致力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使车辆平均运行速度提升20%~30%,接近120公里/小时,远期预留140公里/小时提升空间,打造杭州—宁波1小时交通圈。另外,杭绍甬高速还将全面适应电动化发展方向,有效利用服务区、部分防撞护栏立体及平面空间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充电桩,为电动车及智慧车辆提供充电服务。

(二)加快新型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应用

推进新一代高速磁悬浮交通系统试验线建设和试点布局,根据技术试验情况适时推进超高速铁路示范线路建设。有序推进跨座式单轨、中低速磁悬浮、悬挂式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新型轨道交通作为大中型城市主干线、大型城市地铁主干线延伸补充线路以及在县市特色小镇等地区规划布局。全面应用全自动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积极推进旅客自动输送系统(APM)等无人驾驶线路示范工程建设,研究布局旅游观光专用轨道交通系统。

>>专栏5-9

世界范围内高速磁悬浮研究进展

日本已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磁悬浮中央新干线,最高时速500公里。日本采用超导磁悬浮的高速铁路试验最高试验时速已经达到603公里。德国采用常导磁悬浮技术最高试验时速为505公里。

2019年5月23日,我国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悬浮试验样车在青岛下线,这标志着我国在高速磁悬浮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2020年6月21日,时速600公里的高速磁悬浮试验样车在上海成功试跑。

(三)加强港航和民航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应用

鼓励大中型港口根据实际需要部署不同等级的自动化码头系统,提升港口装卸、转场、调度等作业效率。全面推动智能航运建设,打造智慧港口,实现港口港区泊位联动运营。推进智慧机场建设,推动新一代空管系统部署,布局数字化放行和自动航站情报服务系统,实现飞行任务四维航迹管理,促进民航飞机起降效率和安全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研究部署面向区域物流的大型无人机起降点。

(四)推进交通运输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国家交通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大数据平台等。面向未来智能汽车发展,统一部署、协同共建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基础平台,逐步实现车辆、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领域的基础数据融合应用。推动交通定位导航、出行服务、物流电商、交易结算等平台融合发展。鼓励集约布局交通运输和物流大数据中心,建立国家交通运输战略数据安全灾备基地。建设基于大数据的交通应急组织中心,强化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时期的监测分析、资源调配、防护防控等功能作用。

三、提升存量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服务效能

我国交通网络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整体性、系统性水平还有待提高。“十四五”时期需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加强既有设施扩能改造和提质升级,提高综合客运枢纽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支撑现代经济体系的质量、效率、动力变革。

(一)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

我国已形成超大规模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十四五”时期,要围绕适应中高端运输和大众普遍运输的差异化需求,着力提升既有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

提升交通运输高效服务品质。依托以“八纵八横”为主骨架的高速铁路网、以“71118”为主骨架的国家高速公路网、以机场和民航干线航路为主骨架的民用航空网,建设适应跨区域运输服务需求,服务品质高、运行速度快的高品质交通网,实现高速铁路覆盖80%以上的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所有省会城市间当日往返,重要城市群核心城市间、核心城市与周边节点城市间1~2小时通达。

提升交通运输普遍服务能力。以普速铁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港口航道、通用航空等为主体,建设满足大众运输服务需求,覆盖空间大、通达程度深、惠及面广的基础服务网,实现铁路覆盖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普通国道全面连接县级及以上行政区、交通枢纽、边境口岸,普通省道基本覆盖乡镇以上行政区,农村公路全面覆盖所有建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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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

为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促进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18〕1164号),明确指出:

科学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是通用机场项目审批(核准)、建设实施的依据,应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重点,注重与地方优势资源创新融合,发挥通用机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打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通用航空网络。

稳妥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军民航协调与监管,严格规范通用机场使用,创新投融资模式,规范通用机场升级转换机制,对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市场需求旺盛、通用机场运行安全平稳、具有支线运输需求的地区,地方政府可利用现有通用机场升级改造为运输机场,提升区域民用航空服务水平,构建通用机场与民用运输机场统筹协调发展的国家综合机场体系。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扩能改造和提质升级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世界领先交通基础设施与亟须更新换代交通基础设施并存,一些早期建成的交通基础设施由于技术标准低,难以适应新的运输需求,面临着更新改造和提质升级。“十四五”时期需要全面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扩能改造,以技术创新为牵引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有序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扩能改造。根据既有能力容量利用状况,有序实施既有铁路升级改造。根据运输繁忙程度差异化推进质量较差、建设年代较早的高速公路以及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加快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全面消除无铺装路面。高标准改造农村公路,提高路网等级。继续提升沿海和内河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集约节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

加速传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导航等技术的应用力度,加快推动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网联化发展,推进对公路、铁路、航道、机场等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5G覆盖。基于5G、人工智能开展智慧枢纽建设,全面实现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服务和管理。推动既有物流园区、物流枢纽、配送设施、快递设施、仓储设施等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新一代智慧物流配送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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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基础设施相继进入更新换代期

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早,网络完备,覆盖通达度好,然而经年累月设施日益陈旧老化,服务能力有限,质量水平无法达到当前发展需求,需要周期性更新换代。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美国高速公路系统建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华盛顿特区99%的主干道路需要维修。日本国土交通省2013年调查显示,日本四成以上的公路桥已经严重老化,亟待修补,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降低老化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陆续颁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适应本地区发展需求,破解基础设施发展“瓶颈”的目标和任务。

(三)提高综合交通枢纽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

综合交通枢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多种运输网络和服务方式、融合多种要素资源、辐射广阔区域的客货流集散转运中心。“十四五”时期,需要着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有效供给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综合客运枢纽高质量发展。以服务旅客出行为中心,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出发,针对运行组织不顺畅、衔接换乘不便捷、便民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既有客运枢纽改造升级,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化、立体式综合客运枢纽,加强枢纽集疏衔接,优化运行组织,改善换乘条件,完善公共便民设施和特殊保障设施。

>>专栏5-12

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 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

为更好推动现代综合客运枢纽发展,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 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6〕952号),指出要着力提升综合客运枢纽规划设计建设水平,完善设计建设标准体系。根据客运需求和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标准适宜、功能适用、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枢纽建设和运营方案。

按照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四个层级,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区域布局。同站布置各类客运站场,机场、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客运站、普通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交枢纽等主要站场应尽可能同站布置。将综合客运枢纽分为三类,分类确定枢纽衔接要求。畅通站场间直接连接,便捷枢纽站场内换乘。根据客流分布特点,科学确定站房、等候区和其他配套设施等功能区规模。完善枢纽换乘标准,制定和完善综合客运枢纽换乘规范标准。健全配套服务标准。

优化运输组织,加强运输管理,完善作业流程,推进旅客一体化联程联运。打造智慧枢纽,以新一代移动互联为媒介,将综合客运枢纽打造为汇集各类客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城市智慧中枢。加强综合开发,依据城市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合理确定综合客运枢纽及周边区域用地布局、规模和范围。提升开发品质,以综合客运枢纽为重点,在保证枢纽内部客流组织效率、安全性的基础上,有序拓展枢纽商业服务功能,顺应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趋势,调整、拓展和提升枢纽服务。

优化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共享、智慧高效、绿色安全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打造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和物流活动系统化组织,进一步提升货运物流服务质量,降低全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为优化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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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

为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将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6种类型。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41个陆港型、30个港口型、23个空港型、47个生产服务型、55个商贸服务型和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

整合优化物流枢纽资源,提高物流组织效率,加快培育协同高效的运营主体,推动物流设施集约整合,增强国家物流枢纽平台支撑能力。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体系,提升物流运行质量,重点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干线网络体系,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打造高效专业的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全面创新,培育物流发展新动能,重点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创新应用,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枢纽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一体化发展,指出要推动各种交通方式统筹协调发展,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交通运输网络衔接协调,大力发展一体化运输组织,推动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整体运行效率和发展效益。

一、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衔接协调

交通运输网络的衔接协调是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效率的关键。近年来,我国重视交通运输统筹发展,加强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对接,但仍存在方式衔接网络不畅、区域衔接能力不强、枢纽衔接水平不高等问题。“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衔接协调,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效率。

(一)加强不同运输方式有机衔接

推进各运输方式设施网络合理布局,加强方式内部和方式之间的运力匹配、组织衔接、时刻对接。统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布局,推进资源共享和功能互补,推动轨道交通“多网融合”。以客运公交化为引擎,加快完善城际高速路、市域快速路、城市BRT等干线交通衔接,构建高效衔接大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公共交通网络。顺应全域旅游发展,推进重要旅游节点与高速公路以及铁路、民航枢纽的快速联络线建设。积极推进航空干支线有效衔接,完善航空服务网络。

(二)推进区域城乡交通一体衔接

推进重点区域交通网络一体化,打通区域“大通道”,消除“断头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高效对接,系统优化进出城道路网络,加快升级改造重要拥堵节点,促进形成干线公路、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搭配合理、布局均衡、能力匹配的路网体系,畅通“微循环”,形成“有效回路”,解决“进出城难”问题。逐步打破交通运输城乡二元化格局,加强城乡交通运输网络一体衔接,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向市郊、农村延伸,推动城乡配送网络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三)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衔接

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通道基本格局等因素,优化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明确不同层级枢纽的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分类确定枢纽衔接要求,强化枢纽间、枢纽与通道间、干支间等的衔接。坚持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完善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设施网络,引入城市轨道、铁路等大容量快速集疏运方式。实施重要客运枢纽的轨道交通引入工程,基本实现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等骨干公交方式连接大中型高铁车站、年吞吐量超过千万人次的机场。加快实施铁路引入重要港口、物流园区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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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

为进一步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发改基础〔2020〕576号),指出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科学谋划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和建设时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注重机场分类施策。国际枢纽机场应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800~1 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区域枢纽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 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本期规划目标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可达到3 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宜充分预留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等建设通道。少数具备条件的支线机场也应尽可能联通轨道交通。

加强一市多场联通。现有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应在现有轨道交通基础上,通过改造和优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轨道或市域(郊)铁路直接联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场间的联通便捷程度。规划建设多个枢纽机场的城市,应提前做好轨道交通联接规划,确保项目同步建设或预留建设通道。

加强接口标准衔接。加强机场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之间接口部位建设制度、规范、标准等互认或统一。研究制定经济适用的接口部位设计、建设等标准和规范,促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

>>专栏5-15

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

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更好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推进铁路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明确指出:

同步规划建设。规划新建客货共线、货运专线铁路时,要充分考虑沿线铁路专用线接入需求,同步做好专用线线路走向和衔接条件的论证,鼓励铁路专用线与之同步规划设计、同期建成开通。主要港口新建集装箱、大宗散货作业区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

合理确定标准。在保障运输安全顺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经济适用配置站后设施设备。专用线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简化接轨条件。有关企业提出铁路专用线接轨需求时,接轨站所属铁路企业应无条件受理,严禁设置门槛或拒绝受理。接轨站应按照顺畅衔接的原则进行适应性改造,原则上以接轨点为界,由铁路企业根据需要改造接轨站及相关设施设备并承担其投资。铁路专用线与繁忙干线、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车站接轨时,应综合运输安全、咽喉通过能力、工程代价等因素,充分论证设置疏解线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与其他线路车站接轨时,原则上不设置疏解线。

二、大力发展联程联运等一体化运输组织

旅客联程联运和货物多式联运作为高效的客货运输组织方式,对充分利用各种运输资源,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提高一体化运输服务水平,降低运输交易成本和社会物流成本等具有显著作用。“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种运输方式资源,创新旅客运输“一票制”、货物运输“一单制”、运输服务“一站式”等一体化运输组织模式。

(一)推动旅客联程联运

积极发展公铁联运、空铁联运、海空联运等运输服务,加快推进不同运输方式票源互通开放、出行需求信息共享、结算平台互认,加强安检、托运、换乘等方面合作,优化出行服务运营组织,实现旅客出行“一票到底、行李直运、无缝衔接、全程服务”。优化客运枢纽出行体验,以旅客舒适出行、便捷换乘为目标,完善枢纽站场联运服务功能,鼓励共建共享联运设施设备,根据需要配设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旅游集散中心等联运服务设施,积极引导立体换乘、同台换乘,推动跨方式安检标准互认。

(二)发展货物多式联运

着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江海直达等联运服务产品,积极推动邮政快递领域多式联运发展。重点发展以集装箱、半挂列车为标准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支持基于标准化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专用站场设施建设,以及快速转运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积极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积极对接国际服务标准,制定完善统一的多式联运规则和管理制度,提供“定制化”货运服务。鼓励以多式联运产品开发为纽带的跨运输方式经营合作,引导企业加强信息互联和联盟合作,探索资源整合共享的一体化运作模式,完善铁路货运线上服务功能,推动公路甩挂运输联网。

(三)推进“一票制”“一单制”“一站式”发展

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方式的运营组织和票务清算,以一票到底和无缝衔接为目标,推动“一票制”发展,提升旅客跨方式出行品质。推动使用货运电子运单,建立包含基本信息的电子标签,推动全流程互认和可追溯,重点在集装箱铁水联运、公铁联运等领域,推动“一单制”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以及不同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推动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的发展。

三、提升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质量效率

顺应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快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全寿命过程管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质量效率水平,实现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健康发展。

(一)实施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管理

从全生命周期视角统筹考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环节,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从分阶段管理向全生命(过程)管理转变。加强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大数据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联网监测和服务能力。彻底摒除“重建轻养”思想,坚持“建管养运并举”,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与管理养护水平、抗灾能力。加快制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发展规范,奠定有效提升基础设施发展质量的坚实基础。

(二)推动交通运输工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以低碳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工业化进程。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设计施工一体化。倡导交通基础设施工厂化生产模式,大力推广构件预制和现场拼装技术,积极推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推动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一体化、生产工厂化、装配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建筑绿色化。积极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等建设,鼓励新建设施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三)推动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融合智能化发展

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与农业、制造、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先行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新模式、新业态、新消费的发展壮大,形成以交带产、以产促交的良性循环。建设完善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充分发挥交通在扶贫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交通运输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鼓励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和高效货运需求。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行业之间的关联越来越密切,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行业,综合交通运输也将突破传统意义上的行业内“小综合”,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行业外“大融合”趋势。“十四五”时期,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调整驱动下各领域融合发展新特征新趋势,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融合联动发展,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水平上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支撑国家发展战略实施

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差异化完善区域各板块交通网络,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交通支撑。东部经济发达的产业和人口密集地区,推进交通运输连绵式发展,加快完善大中小城市之间交通联系,以交通运输体系化、网络化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城镇发展集群化。中部和东北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人口较密集地区,推进交通运输走廊式发展,吸引产业和人口向交通沿线聚集,加快构建形成引领区域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发展轴和经济带。西部人口稀疏、产业基础薄弱地区,推进交通运输据点式发展,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资源集聚辐射和组织能力,培育壮大支撑引领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域“增长极”。

(一)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体化网络

完善以首都为核心的多节点、网格状世界级城市群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干线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强化干线铁路与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高效衔接,构建衔接顺畅、多网融合的轨道交通网络,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提升普通国省干线技术等级,强化省际衔接路段建设。加快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加强港口规划与建设的协调,构建现代化的津冀港口群。加快构建以枢纽机场为龙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世界级机场群。加快建设雄安新区一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专栏5-16

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

为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明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是建设高效密集轨道交通网。强化干线铁路与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高效衔接,着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

二是完善便捷通畅公路交通网。打通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全面消除跨区域国省干线“瓶颈路段”,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安保和危桥改造工程。

三是构建现代化的津冀港口群。加强津冀沿海港口规划与建设的协调,推进区域航道、锚地、引航灯资源的共享共用,鼓励津冀两地港口企业跨行政区投资、建设、经营码头设施。

四是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形成以枢纽机场为龙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世界级航空机场群。

五是发展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优化城市道路网,加强微循环和支路网建设;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推广设置潮汐车道,试点设置合乘车道。

六是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绘制京津冀智能交通“一张蓝图”,打造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交换“一个平台”,推动城市交通“一卡通”,实现交通运输监管应急“一张网”。

七是实现区域一体化运输服务。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市郊铁路等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零距离换乘”。

八是发展安全绿色可持续交通。统一京津冀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行政策、排放标准、老旧车辆提前报废及黄标车限行等政策。

(二)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加快推进中游航道和上游支流整治,疏解三峡运输“瓶颈”制约。构建功能更加完善、层次更加清晰的沿江铁路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沿江高速铁路等建设,推进区域间重要普通铁路建设。尽快打通省际高速公路“断头路”,统筹国家高速公路与地方高速公路发展,强化跨省公路衔接,消除“瓶颈路段”制约。实施枢纽、干线机场扩容改造,完善支线机场布局,构建长江上中下游机场群。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加快解决铁水联运“最后一公里”问题。研究建设三峡水运新通道和翻坝油气管道。

>>专栏5-17

统筹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为统筹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39号),指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手棋”。要着力推进长江水脉畅通,把长江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一是提升黄金水道功能。全面推进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干线航道通航能力。统筹推进支线航道建设,有序推进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快长江船型标准化步伐。

二是促进港口合理布局。强化港口分工协作,统筹港口规划布局,优先发展枢纽港口,积极发展重点港口,适度发展一般港口,严格控制港口码头无序建设。

三是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铁路建设步伐,优先实施消除铁路“卡脖子”工程。加快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优化航线网络,提高主要城市间航班密度,培育和拓展国际运输航线。加快建设主干管道,配套建设输配体系和储备设施。

四是大力发展联程联运。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发展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鼓励发展铁水、公水、空铁等多式联运,增加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提高公水、空铁联运效率。

(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畅通大湾区经粤东西北至周边省区的综合运输通道,构建连接泛珠三角区域和东盟国家的陆路国际大通道。以联通内地与港澳以及珠江口东西两岸为重点,构建大湾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提升广州和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增强澳门、珠海等机场功能,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世界级机场群。

>>专栏5-18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为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发布,明确指出:

一是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增强港口群整体国际竞争力。以沿海主要港口为重点,完善内河航道与疏港铁路、公路等集疏运网络。

二是建设世界级机场群。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提升广州和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增强澳门、珠海等机场功能,推进大湾区机场错位发展和良性互动。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

三是畅通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完善大湾区经粤东西北至周边省区的综合运输通道。加快构建以广州、深圳为枢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快速铁路等广东出省通道为骨干,连接泛珠三角区域和东盟国家的陆路国际大通道。

四是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加强港澳与内地的交通联系,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对接,构建安全便捷换乘换装体系,提升粤港澳口岸通关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五是提升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推进大湾区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一票式”联程和“一卡通”服务。构建现代货运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空铁、江河海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创新集成应用。

(四)加快交通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

加快建设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提升海南枢纽地位,以机场、港口为重点,着力打造海口、三亚等综合交通枢纽,特别是加密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提升海南的辐射能力和服务范围。强化海南对外通道,研究琼州海峡通道,构建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水路客滚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交通走廊,加快融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完善岛内综合交通网络,以“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重点,打造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铁路、城际轨道和骨架公路网,全面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专栏5-19

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指出:

一是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将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

二是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并经洋浦港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三是实施更加开放的航空运输政策。在对等基础上,推动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实现对双方承运人开放往返海南的第三、第四航权,并根据我国整体航空运输政策,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必需的航权安排。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允许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承载经海南至第三国(地区)的客货业务。实施航空国际中转旅客及其行李通程联运。对位于海南的主基地航空公司开拓国际航线给予支持。允许海南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五)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网络为基础,水运、民航为有效补充,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为节点,构建对外高效联通、内部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干线铁路、国家高速公路、长江黄金水道、港口、内河高等级航道、航空等建设,打造多向立体、内联外通的大能力快速运输通道。完善区域城际铁路、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建设,构建快捷高效的城市群交通网。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网等建设,建设一体衔接的都市圈通勤交通网。强化国际枢纽机场与周边干线、支线机场协调联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港口群和现代化机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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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

一是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以都市圈同城化通勤为目标,加快推进城际铁路网建设,推动市域铁路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率先在都市圈实现公交化客运服务。支持高铁快递、电商快递班列发展。

二是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加快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对高峰时段拥堵严重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改扩建。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改扩建。规划建设过江通道和跨海通道。滚动实施打通省际待贯通路段专项行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三是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构建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联通顺畅的机场体系,提高区域航空国际竞争力。完善区域机场协作机制,提升区域航空服务品质。加强航空货运设施建设。统筹空域资源利用,促进民航、通用航空融合发展。

四是协同推进港口航道建设。推动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世界级港口群。加强沪浙杭州湾港口分工合作,深化沪苏长江口港航合作,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完善区域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重点港区进港铁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动长江淮河干流、京杭大运河和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

(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交通支撑

契合全流域生态保护和国土空间开发,加快形成黄河流域“通道+枢纽+网络”联动发展格局。构建高效快捷联通流域与其他国家战略区域,有效串联流域内主要城市、经济中心、产业园区和人口聚集地的综合运输通道,重点加强高落差梯次性城市间通道联系,实现流域内相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落差性精准对接。优化综合交通枢纽空间格局,以济南、郑州、西安、兰州等枢纽为核心,增强要素资源集聚与辐射功能,培育形成一批引领流域发展的增长极,形成梯次带动效应。加快建设层次分明、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推进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综合交通发展,加强城市群城际交通网和都市圈一体化交通网建设,精准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交通网络发展“短板”。

二、推进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已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十四五”时期,需要深刻把握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方向和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趋势,推动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跨业、跨域、跨界深度融合发展,构筑可持续发展新生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大力发展通道经济与枢纽经济

围绕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通道带状支撑和枢纽圈层辐射作用,推进人流、物流、信息、资金、技术等经济要素沿轴线流动和围绕枢纽辐射,培育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

依托综合运输通道,培育壮大沿线新极点和经济合作走廊,形成区域经济带状联动。依托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显著提高沿线地区的空间可达性,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为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和生产要素集聚创造条件,加强沿线主要经济中心连接,推动沿线客货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高速流动与集聚,形成带状地域经济通道,加快构建形成交通经济带。

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打造形成各种要素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的枢纽经济。以铁路车站综合开发为载体,发展高铁经济和站区经济,打造集交通、商业、商务等为一体的现代城市综合体。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强化铁路货运站场、物流基地与公路站等衔接整合,整体向现代物流中心和多式联运中心转型,加强货运枢纽与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制造业集聚区等联动。以机场为依托,促进临空经济和航空经济发展,强化航空运输经济与航空工业、服务、知识等经济融合。依托重要港口,打造一批港产城深度联动融合的临港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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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临空经济示范区健康有序发展

为推动临空经济示范区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1473号),明确指出:

一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多规合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着力推进与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的有机衔接,统筹功能分区,形成畅通高效的交通网络、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集约有序的城市空间。

二是推进航空枢纽建设,构建立体交通系统。提升机场客货运功能,加快航空货运仓储设施和货运转运中心建设,完善物流转运设施,拓展优化航线网络,完善陆路、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打造“门到门”快速运输系统。

三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构建高端产业体系。积极引进发展航空设备制造及维修、电子信息等高端制造业,发展壮大航空物流、专业会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高端产业体系。

四是提升开放门户功能,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研究推进航权开放,加快航空口岸建设,促进通关便利化,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层次;强化产业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延伸面向周边区域的产业链和服务链。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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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

为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8〕514号),指出要充分论证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可行性、必要性,因城施策、因站而异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有序开发建设。

一是合理确定高铁站选址和规模。高铁站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既要满足技术标准条件,又要服务地方发展。

二是严格节约集约用地。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关城市要合理确定高铁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是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要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与城市建成区合理分工,在城市功能布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同步规划、协调推进。

四是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强化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新建高铁站城市公共交通配套线路和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医疗、教育、休闲、娱乐等场所和设施,增强生活服务功能。

五是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借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

六是切实防范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与产业融合发展

打破既有产业边界,依托前沿科技与现代技术手段,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强化交通运输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围绕特色经济、林下经济以及特色农牧区经济发展,加强交通设施、流通设施和运输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

推进交通运输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引导交通服务与装备制造协同联动,助推新兴制造业崛起。推动制造企业优化供应链组织,依托交通运输,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鼓励制造企业进行包括设备制造与采购、施工安装、维护管理、交通物流等在内的一体化服务集成。

推动交通运输与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围绕互联网下的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等,强化交通运输与商贸流通融合联动发展。积极盘活既有商贸流通资源,加快城市流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社区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依托城市、城乡交通和流通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城乡及时配送共享业态创新。

加强交通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交通与旅游基础设施,打造景观铁路、绿色步道、美丽公路等交通风景带、风景点,规范完善通道沿线和枢纽站场内的旅游标识。畅通景区和乡村旅游区与交通干线的连接,围绕全域旅游,在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重点枢纽配建游客集散中心,构建覆盖景区的交通网络。

(三)积极培育交通运输消费新领域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产业,加大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培育交通运输数字经济。依托交通运输发展,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与深空经济等融合联动,推进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提升交通“天”“地”经济效益。加快推进自驾旅游及汽车房车营地建设,促进停车场产业化发展。推进邮轮母港建设,积极发展游艇业务,建设“游艇会”,建设旅游码头、发展海上和水上旅游航线。探索发展集产业、城市功能为一体的特色航空小镇。统筹交通、邮政、商务、供销等资源共享,升级改造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基地,打造智能物流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体验经济新业态。大力发展快递海外仓、打包寄递、到家服务等供给模式。

三、推进交通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加强交通与信息、能源、水利、市政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协同布局,做好同步预留,促进资源共享、线位共用、功能互融,提高空间利用效率,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一)推进交通与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按照“互联网+”便捷交通、高效物流的部署,有效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公路港、智慧物流仓储等建设。结合车联网、船联网、空地通信网等信息通信网络技术发展,加快布局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基础设施、设备、信息及环境等多层协同,加强对自动驾驶车辆、无人机等智能交通工具发展的基础设施支撑。

(二)强化交通与能源设施联动发展

统筹交通网络、输电网络、油气管网规划,建设交通能源综合大通道。强化能源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载铁路,完善石油、煤炭、天然气等港口装卸码头及相关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港口岸电推广应用。根据车辆和船舶“油改气”需求,积极推进天然气加气站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求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廊道加氢站建设。

(三)统筹交通与水利设施协同发展

统筹水网与内河航道网络融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航道、船闸、货运码头、客运中心及配套场站、航运服务区等港航服务设施。统筹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内河支线航道航运开发与航电枢纽建设一体发展。统筹推进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和支线航道建设,研究建设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统筹水网与岸上交通网络融合,兼顾水网通航与跨江、跨河交通需求,合理布局跨江、跨河通道桥梁。统筹水网与慢行交通网络融合,兼顾河道水体防洪、排涝、环境、生态、慢行交通等功能,统筹岸线资源利用,加强沿线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打造滨水生态旅游带。

(四)加强交通与市政设施一体化发展

推动区域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周边区域公路与城市道路高效对接。加快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停车设施建设,推进轨道交通线网边缘站点小汽车与城市公共交通换乘停车设施建设。补齐小汽车和物流货运车辆等停车设施短板,加强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利用地下空间拓展优化交通市政网络,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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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为加强城市停车设施供给,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明确指出,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统筹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着眼当前、惠及长远,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改善城市环境。

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各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修订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组织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及时纳入城市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管控。

四、构建全方位开放的交通运输联动生态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区域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要基础。交通运输对外开放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十四五”时期,需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对外开放新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以扎实推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当好先行为牵引,围绕“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主骨架,以铁路、公路、航空、水运、油气管网等为重点,聚焦关键通道、关键城市和关键项目,推动陆上、海上、天上、网上四位一体联通,着力联通陆路、畅通水路、优化航路,推进与周边国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建国际物流大通道,维护国际海运通道畅通安全,不断完善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

(二)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力度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吸引外资进入交通领域。依托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国内国际交通运输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交通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运输市场合作。促进国际运输便利化,发展铁路国际班列,提升中欧班列品牌影响力,提高海运、航空全球连接度。

(三)全面深化交通运输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交通运输合作,完善交通运输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交通科技合作,开展海上交通执法和搜救等合作,加强航行安全保障等合作,共同维护国际运输通道安全。全面参与国际交通运输相关事务活动,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交通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对接。积极向国际交通组织推送优秀人才,吸引重要交通国际组织来华落驻,为全球交通发展贡献中国交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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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欧非各国联系更加紧密,互利合作迈向新的历史高度,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改革创新是引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充分发挥我国强大国内市场优势,增强创新力,加大“卡脖子”技术攻关力度,加快推进国产先进交通技术装备市场化应用,提升智能交通发展水平,加快形成与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技术装备体系,着力深化行业改革,加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协作的现代治理体系。

一、推动前瞻性引领性技术研发与创新

围绕交通运输领域未来发展需求,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的原始创新研究。

(一)聚焦共性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

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成果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广泛应用,聚焦超长寿命、智能、绿色、协同交通基础设施,聚焦智能、绿色、超高速、全天候载运工具,聚焦“空”“天”“地”高效协同无人驾驶与运行优化技术,加强前沿科技研发,培育重要战略性创新力量,构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交通运输技术体系。

加强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运营与服务技术、城市综合交通协同管控技术、基于船岸协同的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技术等研发。加快攻关单车智能和车路协同技术,提升传统汽车自动变速器、发动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化水平,推动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研发。面向“深空、深海、深地”等开发新一代基础设施技术,推进超高速磁悬浮列车、太阳能发电道路等研究。研发高性能航空发动机、先进航材、航空控制系统和航空设计软件等。推进轨道交通新型车体材料、节能牵引传动等绿色技术研发。

(二)实施交通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推动“深空、深海、深地、深蓝”重要领域技术装备演进,强化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新一代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航空装备等装备动力传动系统研发,突破高效率、大推力/大功率发动机装备设备关键技术。积极推进C919客机、CR929宽体客机、重型直升机研制,推进智能汽车、大中型邮轮等研发与产业化,合理统筹低真空管(隧)道高速列车技术储备研发,推动物流装备更新换代与升级改造,加强货运动车组、新能源货车、标准化船型、全货机等先进装备的研发设计与技术攻关,打造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享誉世界的交通装备品牌。

二、拓展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

准确把握新一代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历史机遇,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交通运输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融合发展,丰富交通运输先进技术应用场景,系统性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智能化水平。

(一)丰富“交通+”先进技术应用场景

推动“交通+大数据”融合,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完善交通运输全时空数据采集体系,推动重点路段、航段、隧道、桥梁、船闸以及枢纽等重要节点感知网络覆盖。加快推动跨地域、跨行业交通运输信息开放共享,依托国家及行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信息资源高度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夯实智能交通发展的信息基础。

推进“交通+互联网”融合,构建一体化交通信息通信网络。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信息平台等联网互通水平,完善全国高速公路通信信息网络,提升信息传输和交换的效率,保障交通运输系统整体协调高效运行,提供广覆盖、低时延、高可靠、大带宽的网络通信服务。

推进“交通+人工智能”融合,建设多网合一、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交通运行组织系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融合应用,提升交通运输技术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运维管理的应用,提升交通调度指挥、运输组织、安全应急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

(二)拓展智能交通应用领域

优化完善覆盖智能建造、智能装备、智能运营等领域的智能铁路技术体系、数据体系和标准体系,研发打造铁路智能综合调度系统,全面推广应用铁路电子客票。统筹网络信息设施建设与智慧公路、智能汽车、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优化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动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提高港口、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货的配套衔接水平。加快北斗在机场自动化作业、精准定位等领域的应用,持续完善我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运输组织,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运力匹配、组织衔接、时刻对接。加快城市交通管控与服务系统、城市级智慧停车联网平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完善升级和融合联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兼容多种电子支付方式。

三、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立足我国当前交通运输发展实际,聚焦交通运输发展新时代主要矛盾,全面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加强运输市场培育,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铁路行业改革,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网运分离”和“多网融合”,盘活铁路枢纽周边土地资源,鼓励轨道交通站点上盖物业及周边土地联动开发,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铁路清算和分配规则。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市场化导向的航线和时刻资源配置机制,有序推进航油航材市场化供应。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出租车、网约车协调发展。推动枢纽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鼓励多样化枢纽开发模式。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探索跨行政区的交通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省际市际战略决策、沟通协调、合作运行等机制。

(二)推进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快投融资机制创新,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科学主动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中长期资本和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提升投资管理效率,完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使用方式。推进铁路投融资改革,多渠道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支持有条件的铁路公司上市,依托具有较好盈利前景的项目实施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试点。研究支持发行适度规模的交通运输企业债、项目债等,探索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建立枢纽综合开发和利益共享机制,试点土地分层供应与周边土地储备等制度。

>>专栏5-25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政府投资条例》,明确指出:

第三条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专栏5-26

创新投融资机制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指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交易,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吸引更专业的市场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提高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投资收益水平。对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的要求如下:

聚焦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长江三角洲等重点区域,支持国家级新区、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

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

聚焦优质项目。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权属清晰,已按规定履行项目投资管理,以及规划、环评和用地等相关手续,已通过竣工验收。PPP项目应依法依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管理相关规定,收入来源以使用者付费为主,未出现重大问题和合同纠纷。

2.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及市场化运营能力,已产生持续、稳定的收益及现金流,投资回报良好,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较好的增长潜力。

3.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及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还应当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能力。

加强融资用途管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通过转让基础设施取得资金的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重点支持补短板项目,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健全交通基础设施管养体制机制

深化交通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环节协同的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权责一致的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机制,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能力。研究组建专业化交通设施管养服务机构,统筹既有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为重点,健全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试点“路长制”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捆绑、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等模式,采用给予冠名权、景观开发权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养护工作。

四、提高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水平

交通运输领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要重点围绕宏观调控体系、法规标准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

(一)完善交通运输宏观调控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协同、有序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有序扩大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动政府管理重心由注重市场准入转向市场秩序维护,消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垄断性行为,整合优化监管职能,建立跨地域、跨行业的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投资、土地、资金、环保、行政等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优化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厘清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省与省以下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明确与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交通专项资金配置。统筹规划体系建设,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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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为加快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明确指出:

统一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明确衔接原则和重点,规范衔接程序,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须事先与国家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必要时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审查论证。省级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加强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落地。

(二)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规则,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活力。强化竞争性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政策。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价格“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规范运输企业经营和价格行为。结合铁路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铁路货运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普通旅客列车票价政策;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完善民航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全面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强骨干性、网络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其他交通市场主体培育。创新社会参与交通运输决策方式,推动各类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渠道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针对不同交通运输从业主体,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行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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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20〕1008号),要求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全面清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现有资质资格限制性规定。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推动民营企业提供拥堵治理、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服务。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维修、绿色驾培、绿色物流、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等绿色交通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参与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股改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领域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铁路企业实施债转股或资产股改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三)构建交通运输法规标准统计体系

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法规、标准、统计体系,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各类标准衔接协调。完善基础设施和载具装备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枢纽换乘、轨道交通土地开发、低空空域、交通信息化智能化、运输服务新业态等技术标准,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与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标准研究。探索试点弹性建设标准,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部分项目试点弹性车道数建设标准,适当降低中小机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推广应用集装化和单元化装载技术,统一多式联运装载单元规格、技术、货种限制等标准。完善交通运输统计方式和指标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事务合作,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四)加强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

交通运输人才是国家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行业队伍。要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挖掘释放和培育提升交通运输人力资本红利。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总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匹配、素质精良的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围绕我国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培养一批高水平交通科技人才、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围绕重点基础性、创新性领域,以国家重大工程实验室等为依托,造就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交通运输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大国重器工匠大师。强化人才梯队、专业团队培育,加大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构建适应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专业化职业教育体系,强化综合性、复合性、融合性、专业性、国际性人才培养。加大国家高端智库、综合性和专业智库和咨询机构等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加强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行业教育培训等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做好国外智力引进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促进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交通运输数据要素配置机制

优化完善交通运输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交通运输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建立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积极培育交通运输领域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构建交通运输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智能交通、车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加强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交通运输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出行等数据安全的保护。

“十四五”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积极应对交通能源消费变革,推动绿色出行和绿色物流发展,提升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不断增强交通运输安全性、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

一、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共享

加强统一规划和规划协同,促进“多规合一”和“多规融合”,保持规划实施连续性稳定性,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引导资源有效配置,提高资源集约共享水平。

(一)加强规划衔接与统筹实施

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交通规划与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落地。加强与区域规划的衔接,突出区域特色,落实重大区域政策。围绕“多规合一”“多规融合”,做好各交通运输方式间,以及交通运输与国土空间、产业布局、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推进资源共享、线位共用、功能互融。加强规划监督实施,强化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延续性和有效性。各部门各地方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加强邻近省区市间的交通规划衔接及规划的统筹实施。

(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水平

强化交通运输资源要素跨区域、跨领域合理配置和统筹高效利用,促进资源要素在不同方式、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有序流动,引导既有资源整合,充分挖掘存量资源潜力,提高增量资源配置水平。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统筹配置力度,提高交通运输应急服务能力和效率,提升分方式、分地区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应急物资消耗损失,合理控制运输服务成本,提高交通运输应急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为重点,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模式,加快形成交通运输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良好局面,增强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一)推进交通领域能源消费变革

优化交通运输终端用能结构。有序推动交通运输“去油化”和“电气化”,促进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创新利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电气化率,推广使用LNG、压缩天然气(CNG)等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和装卸设施。研究以大容量电池作为分散式灵活储能设施,破解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探索利用交通运输线位布局分布式电源设施,为交通工具运行提供稳定的电力保障。

积极推广低碳型新能源运输工具。在公交、环卫、出租、公务车等领域率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继续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新能源运输工具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集成应用创新,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点建设。鼓励铁路推广使用交—直—交电力机车。积极开展氢气等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技术和应用场景研究,超前预留发展空间。积极发展绿色船舶,推进氢燃料电池、超级电容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船舶领域的示范应用。

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提升车用汽油、柴油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进节能汽车普及,建立燃油经济性领跑者制度,推动汽车能效尽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快淘汰更新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积极推广温拌沥青等技术应用,在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智能通风控制等新技术与新设备。提高铁路机车牵引能效水平,推广车船节能技术改造,全面规范实施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

(二)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运输

引导低碳绿色出行方式。完善大城市公交、地铁等低碳出行系统,进一步强化公交票价和停车收费价格对公交出行的引导作用,切实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改善自行车、步行出行条件。引导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健康发展。

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的中骨干作用。推广绿色仓储技术,在货运物流加工环节普及环保材料,加强包装物的回收与重复利用,推动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循环共用。建设绿色物流循环系统,将产品生产、消费、废弃、回收全生命周期纳入物流链条,完善逆向物流,建立闭环系统,支撑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和循环经济发展。逐步完善能耗和碳排放监测、检测认证制度,加快建立绿色物流评估标准和认证体系。

(三)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推进交通资源集约化利用。统筹规划布局交通线路和枢纽设施,优化工程设计,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等资源。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占用。推进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综合立体开发和港口岸线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提高交通用地和港口岸线等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交通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开展废旧材料的再生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废旧沥青路面、钢材、水泥等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废旧轮胎等工业废料的综合利用。推进高速公路绿色服务区建设。高度重视环境和社会各方面、各要素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水、能源等循环利用效率。推行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推广循环包装。

(四)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交通工程和运输领域广泛应用,有效防治公路、铁路沿线噪声、振动,减缓大型机场噪声影响。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选线,避绕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减少交通运输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影响。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生态选线、环保设计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论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鼓励开展生态修复,研究交通运输生态保护计划和修复方案。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植被与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做好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

加强交通污染治理。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柴油货车、船舶等污染防治。打造多部门参与、多地数据共享的城市群交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重点区域交通运输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联控机制。落实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加强长江、西江等水域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和污染排放控制。推动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

三、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性和可靠性

“十四五”时期,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耐久性。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意识和制度建设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首要战略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治理能力。推行交通安全终身教育,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事前预防以及风险防控能力,实施交通项目安全审计工作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责任“终身制”,将交通安全责任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风险管理,强化交通运输运营安全管理。鼓励支持智慧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方向,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二)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对既有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评估,提升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工程结构安全,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全面推广对新改建交通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制度,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管理和服务保障。加强道路、桥梁、隧道、港口等安全运行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恶劣环境和突发事件的防护体系,保证在自然灾害情况下重点地区多方式替代联通,保障交通系统运行安全。

(三)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耐久性

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耐久性,打造“百年品质工程”。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微创新”作用。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发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广泛应用。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立质量行为可追溯、质量终身制。

(四)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统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等多重要求,将交通运输布局调整与经济运行安全、民生服务保障等有机结合,围绕关键交通基础设施和战略通道,分级分类推进交通运输安全能力建设。完善能源、大宗物资等战略物资交通运输保障网络,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和合作,畅通国际贸易通道,共同维护海上航行自由和通道安全。

四、构建交通运输全方位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交通运输应急体系作为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突发事件应对中起到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凸显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应对疫情防治攻坚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特殊时期人员物资快速流转,也暴露出应急响应与防护保障能力不足、精准化运输物流组织服务效率偏低、跨领域协同联动保障机制不畅、智能化自动化技术装备应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十四五”时期,需要着力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响应和快速恢复能力,构建全方位救援体系,加强系统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一)提升交通运输应急风险防控能力

分类分级分区域精准补齐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下交通物流应急设施结构性、功能性、区域性短板。强化重点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专业化物流、配送、仓储等基础设施以及应急防疫防护配套设施建设和模式创新,加快医药、农产品等冷链物流配送设施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整体布局和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情况下重点旅客出行链“刻画”,加强专业性分类化平台建设,用好用活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交通、物流、配送、快递等系统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无人机、无人车等为重点,提升智能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急状态场景化应用。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全员应急处理和防护能力。

(二)构建全方位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会商与联动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保证事件信息及时共享,措施共同会商研判,应急资源及时调配。开通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强化装备物资运输、救援人员投送等交通运输保障。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健全联席会议管理办法和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救援专业化水平和行政效能。完善应急资源征用补偿机制,明确征用补偿程序,制定征用补偿标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健全交通运输应急风险防控机制

优化政府应急调控与组织协调方式,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交通运输针对性、预案性应急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标准化流程性指导规范和方案,作为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和民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指导。建立交通运输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提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对响应能力,合理设置安全冗余,提高系统韧性。坚持“由专业企业、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充分发挥专业性运输物流企业主体作用,提高社区、小区、企业单位等多元化主体参与深度和协同程度,增强整体应急响应和保障能力。

(三)推动交通运输全生命周期融合智能化发展

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与农业、制造、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先行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新模式、新业态、新消费的发展壮大,形成以交带产、以产促交的良性循环。建设完善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充分发挥交通在扶贫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交通运输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鼓励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和高效货运需求。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行业之间的关联越来越密切,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行业,综合交通运输也将突破传统意义上的行业内“小综合”,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行业外“大融合”趋势。“十四五”时期,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调整驱动下各领域融合发展新特征新趋势,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融合联动发展,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水平上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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