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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第四章 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形势展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脱贫攻坚和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还要看到,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也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2015年底脱贫攻坚战正式打响以来,通过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繁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

一、“十三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消除,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 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551万人,七年累计减贫9 348万人,累计减贫幅度达到94.4%,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至0.6%,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已有780个脱贫摘帽,贫困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贫困县将全部摘帽,困扰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通过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光荣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和持续巩固,这些都为2020年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利契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围绕实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原则、关键、时间、模式、路径、方案等方面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载体、抓手和支撑。

(三)脱贫攻坚政策制度体系及其成功实践,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了参考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在脱贫攻坚进程中构建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是我国消除贫困的重要经验和重大法宝。如,坚持“六个精准”方略,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一系列问题;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全社会力量办大事。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构建及有效实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重要借鉴。

(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相对贫困将取代绝对贫困成为贫困的主要表现形式。与消除绝对贫困来比,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将是一个更长期、更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更强大的综合实力做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高速增长,2019年,我国经济总量接近10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0%左右,持续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人均国民总收入突破1万美元。财政收入达到19万亿元,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建立了全世界最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一二三产业结构更加趋于均衡,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公路、铁路、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继续完善,人民生活福祉持续增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中西部后发优势不断显现。这些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证。

二、脱贫人口和区域返贫风险较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

(一)部分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

截至2019年底,贫困人口仅剩551万人,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未摘帽贫困县只有52个,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完全可以如期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但总的看,已脱贫群众致富水平不高、脱贫可持续性不强,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了大幅提升,但部分脱贫摘帽县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欠账仍然较多,产业发展基础还不够牢固,营商环境与其他地区相比也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致贫原因复杂,后续发展仍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仍然任重道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突出短板;还有不少深度贫困群体的脱贫主要依靠特惠政策扶持,一旦扶贫政策退出,保持收入持续增长、稳定脱贫任务艰巨。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也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在2020年后通过持续帮扶、久久为功,从根本上提升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二)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刚刚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仍然任重道远

2020年3月,国务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文件,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主要监测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特别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支出骤增、收入骤减家庭,拟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提前开展帮扶。建立这套机制,既是防止全面脱贫后部分群体“坠入”绝对贫困的有效手段,也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2020年后,亟须在这套机制的基础上着手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三)无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社会救助兜底的依赖性更强,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农村低收入人口将以老人、留守妇女、患病或残疾等特殊群体为主,其中大部分仍然只能通过兜底保障、医疗保障来维持生活。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老龄化问题将更为严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人户分离”式转移就业产生大量留守妇女儿童。从已脱贫摘帽贫困县的数据来看,剩余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的比例普遍在60%以上,部分地区高达80%。这些问题对社会救助兜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老少边贫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明确了更加清晰的定位,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还要看到,特殊类型地区仍然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群众生活水平相对较低,民生短板依然突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等问题。

一、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老少边贫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取得了重要进展,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都为“十四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即将迎来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资源禀赋、地缘优势等将会更加彰显,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的基础将日益夯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积极因素持续累积,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推动生态退化地区治理取得新进展。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地区转型发展迎来了新契机,国家相继启动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加快调整改造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此外,新的消费模式、投资领域和增长空间不断涌现,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地区加快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功能构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使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定位更加明确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逐步建立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涉及近4亿人口,是城乡区域发展中的困难地区,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地区,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重点地区,也是保民生稳就业的难点区域。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构建多元化开放格局,有利于扎实做好自己的事情,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十四五”时期,针对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将实施更加精准的支持政策,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扶持机制,不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三)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变化,产业革命加速演进,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以国内循环为主,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的机会不断增多,这些为我国特殊类型地区再造竞争优势带来了契机。老少边贫、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短板明显,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区域。同时,特殊类型地区也是扩大消费的重要潜力地区,2018年全国乡村旅游收入已超过8 000亿元,并相应带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稳定投资和扩大消费的重要举措。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人工智能、大数据、5G技术、“互联网+”、数字经济等蓬勃发展,将为特殊类型地区深度融入强大国内市场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带来新的强劲动力和技术支撑。

二、特殊类型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相对落后,面临诸多瓶颈

当前,老少边贫等特殊类型地区仍然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群众生活水平相对较低,民生短板依然突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等问题,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则面临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城市功能不够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繁重等难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是对高质量发展的理解认识和适应能力不强造成的,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特殊类型地区的比较优势,准确谋定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不同定位,精准施策,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一)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仍有待提升

革命老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还不牢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革命老区大多分布在多省交界区,基础设施特别是跨省区铁路还较为薄弱,与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联系不够顺畅,跨区域大通道建设有待加强。革命旧址点多面广,红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待加强。部分老区水土流失较严重,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绿色转型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民族地区发展仍然任务较重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底子薄起步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不充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地区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产业吸纳就业能力较弱,巩固全面脱贫成果难度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通达程度较低。此外,加强民族团结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边境地区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有待提升

受地理、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边境地区除少数口岸城市外,绝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经济体量较小、产业链条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边境地区大多远离国内中心市场和主要消费群体,生产资料价格和工程造价成本普遍偏高,住房、能源、交通、通信、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缺口较大。多数边境地区城镇化水平偏低,公共服务和承载基础有限,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边境地区吸引和留住人口面临困难。

(四)生态退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1.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任务依然繁重

部分地区由于生态系统极其脆弱敏感,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发生退化演替,虽然经过多年治理但与同类地区良好生态系统仍有较大差距,仍处于生态退化状态,尚未达到预期的保护与治理目标。部分地区生态系统修复虽有所好转,但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巩固脱贫成果任务依然繁重,自然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依然较大。

2.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我国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大多具有生态屏障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的“四区叠加”的特点,生态与贫困问题相交织,盲目开垦、乱砍滥伐、超载过牧等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过多不合理的人为开发利用活动大量挤占和破坏生态空间,超出了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3.生态保护补偿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不明确。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和推动面临挑战,水质水量标准的确定、补偿协议签订和履约等焦点问题尚需深入探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仍以财政资金为主,市场化补偿资金所占比例低。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方面权利界定不清晰,制约了市场化补偿方式推进。同时,生态保护补偿主要形式仍以资金支持为主,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就业培训等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尚不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的效益仍有待提升。

(五)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面临诸多瓶颈

1.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压力不断加大

资源枯竭城市产业结构较为单一、转型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发展对资源产品价格波动和外部环境变化十分敏感,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资源枯竭城市产业结构单一等问题更加显现,亟待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

2.资源富集地区发展模式亟待优化

部分资源富集地区开发强度过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出现。部分地区转型升级步伐缓慢,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缓。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资源开发与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突出。

3.困难区域转型发展面临制约

一些独立工矿区由于地处偏远、相对独立,产业结构、居民构成单一,城镇建设滞后,经济陷入衰退。采煤沉陷区存在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面临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修复、矿山环境治理等一系列问题。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限于自身资源禀赋条件,应对风险能力差,面临困难问题多,亟待进一步加大政策关注和支持力度。

(六)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1.老工业城市推进动能转换的压力较大

传统产业占比偏高,高附加值产品相对较少,新兴产业企业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创新主体偏少,创新资源匮乏,招才引智软环境不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不足,导致部分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相对滞缓。

2.老工业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压力较大

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传统行业企业经营压力加大,维持生产稳定和人员在岗出现困难。老工业城市国有企业历史负担较重、非公企业规模较小,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3.老工业城市保障民生的压力较大

老工业城市大多先有工矿企业、后建行政区,缺乏科学统一规划,市政基础设施欠账多,个别城市老房子、筒子楼、棚户区等仍有一定规模。公共服务领域短板较明显,公办教育及育幼养老资源不足。

2.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我国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大多具有生态屏障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的“四区叠加”的特点,生态与贫困问题相交织,盲目开垦、乱砍滥伐、超载过牧等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过多不合理的人为开发利用活动大量挤占和破坏生态空间,超出了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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