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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二)拓展合作新空间 (三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促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新思路

“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功能定位,巩固和扩大比较优势,按照功能定位建立健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定位清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提升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发展,提高人口与经济支撑能力;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新机制,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促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促进老城市焕发新活力;推进试点示范和重点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分阶段分区域梯次推进的原则,明确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从集中攻坚向日常帮扶转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步推进脱贫成果的巩固和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逐步建立完善2020年后国家反贫困战略和政策体系,推动减贫工作平稳转型。

一、合理设置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繁重,加快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帮助低收入人口提高生活水平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十四五”时期,可考虑设置一定期限的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一批需延续、优化调整和取消的现行扶贫政策。考虑研究延续并优化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以工代赈、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特殊支持举措进行全面评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惠及农村人口的常规性政策。

二、不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1]“十四五”时期,应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适时提高监测标准,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和扶贫车间等,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断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应坚持减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引导低收入群体深度参与乡村治理。

三、着力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2020年上半年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时反复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可考虑按照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总要求,根据我国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基础上,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让已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国家现代化成果,为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全力支持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

2020年后,虽然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但仍然存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突出短板。“十四五”时期,可考虑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为依据,综合考虑“三区三州”特殊情况,明确一批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专项行动,优先布局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这些地区全面振兴发展。

五、持续巩固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成果

发展产业是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逐步实现富裕的根本举措,产业培育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十四五”时期,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返贫致贫人口创造更多参与产业、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的机会,鼓励他们依靠自身能力增收致富。在脱贫摘帽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挥产业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研究延续和优化调整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省内劳务合作,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六、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让近千万贫困人口搬出穷窝、实现脱贫,开启了新生活,搬得出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实现群众稳得住、能致富,是一项长期任务。“十四五”时期,聚焦大型集中安置区,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完善教育、医疗、就业、产业配套、社区管理等设施。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安置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盘活迁出区耕地林地资源,有序推进拆旧复垦复绿,延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安置区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社区、适应新生活。

七、大力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是我国开发式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激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领域有关需求,多措并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地方在农业农村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以工代赈从专项扶贫政策向集基建投资、就业促进、收入分配、区域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政策转变。

八、开拓创新消费减贫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对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消费扶贫作为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创新方式,拓展了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十四五”时期,继续创新方式、深挖潜力,深入推进消费减贫工作,为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提供重要支撑。研究聚焦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地区,更加突出消费者自愿和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消费减贫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产地和消费地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平台的网状式全链条消费减贫新模式,探索建立针对参与消费减贫市场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消费减贫从以政府引导为主的特殊扶贫举措,向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常规性减贫措施转变,使消费减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支持重点革命老区加快振兴

精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2020年后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继续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支持赣州市继续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继续组织实施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探索各具特色的振兴发展新路径。推动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振兴,支持湘赣边开展区域合作,支持海陆丰、琼崖等革命老区和沂蒙、太行等革命老区发展,加大对西路军和东北抗联等革命纪念设施的保护修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一)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建立防止返贫机制,激发老区低收入群体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解决县域内一些镇村发展滞后问题,推动老区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减贫助弱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提高军烈属后代等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社会保障兜底和开发式减贫的基础。选择一批脱贫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能的县区,激励这些地方后发崛起、奋起直追,努力建设成为引领老区振兴的示范区。

(二)推动重点城镇建设

统筹巩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构建革命老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共同形成完善区域经济布局的重要一环。着力提升革命老区中小城市功能,打造一批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加快补齐老区县城短板,壮大县域经济。支持老区县市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中心城镇联动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留老区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

三、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建设稀土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与老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进老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主产区建设,做大做强脐橙、茶叶、油茶、蜜柚、苹果等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和平台。打造赣南脐橙、六安瓜片、洛川苹果、田东香芒、通江银耳等一批知名农业品牌。

(二)拓展合作新空间

推动革命老区积极参与和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广州、武汉、西安、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合作。支持闽粤、湘赣、湘鄂、川渝、云桂等省(区、市)老区加强跨省协同联动发展,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跨区域大通道建设,全面建成途经革命老区的“八纵八横”高铁通道,结合区域发展和路网定位新规划建设一批区域联络线,争取实现每个革命老区至少建成一条纵向和横向高铁骨干通道,更好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群建设。完善革命老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网,研究建设一批干支线和通用机场。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加强重大水利设施建设。

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一)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做好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和红色基因的大文章,做好革命遗址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支持红色电影、电视、小说等文艺作品创作,讲好红色故事。支持老区推进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打造一批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二)推动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

立足独特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依托乡村民宿、文化古迹、旅游景区等资源,开发生态休闲、田园观光、旅游扶贫等业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经典旅游线路。支持发展绿色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目的,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均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为保障,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一、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一)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2]民族地区即将打赢脱贫攻坚战,迎来全面小康,但脱贫基础不够牢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需要警惕大面积返贫风险。因此,促进民族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关键举措之一仍是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增强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一方面,要与国家脱贫工作整体战略保持衔接,着力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特色手工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促进农牧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双管齐下,为民族地区发展夯实农村和基层基础。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着力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有序开发民族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提高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层次,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要彰显优势,精准定位。充分利用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战略机遇,加强规划统筹,突出民族特色,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精准定位特色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产业逐步由“小、散、弱”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转变。另一方面,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要优化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同时积极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农牧业、矿产资源开发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农业节约集约发展,科学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以及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推动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群众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纺织服装、农产品深加工、消费电子、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产业链,增强企业抵抗风险和自主发展能力。深入挖掘优秀民族文化内涵,立足少数民族群众针织、刺绣、舞蹈、音乐、体育等特长,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手工业、文艺创作、体育赛事等,促进民族文化与特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加快发展。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推进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是必须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等一系列生态治理工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守护好民族地区的“绿水青山”。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适度增加部分地区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的弹性。完善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大力培育清洁能源、清洁科技、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进一步增强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春节前夕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民族地区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对内开放合作。加强国内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先进产业转移,与相关省市开展产业链分工合作,促进民族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好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等机制,积极与国内相关省市共建产业园区,创新发展“飞地经济”,完善税收分享、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绩效考核等制度,实现互利共赢。另一方面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跨境合作区、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功能平台,深入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产业与人才双促进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春节前夕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指出,发展特色产业、长期稳定致富,都需要人才。把优秀人才选派到条件艰苦和情况复杂地区去磨炼意志、增长才干。[3]产业发展和人才成长相互促进,产业发展关键在人才,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进、留住人才,必须搭建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平台。要通过产业发展“筑巢引凤”,优化人才成长软硬件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特别是紧缺的专业型、实用型人才到民族地区就业创业。积极培养本地人才,按照适地适业原则,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牧民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实践订单、定向等培养方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和就业率。健全覆盖民族地区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等机制作用,促进干部人才交流。

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通达程度相对均衡

(一)优先发展教育

教育对于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民族地区振兴发展至关重要。要办好各级各类教育,完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教学水平。加快学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力度,实现教育各阶段全覆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看病就医是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关心事之一。切实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水平,是增进民族地区民生福祉的重要方面。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民族地区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检测、预防和治疗能力。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利用,培育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

(三)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各级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向乡村、连队等基层倾斜,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多姿多彩的文化下基层、体育赛事等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弘扬中华文化活动,丰富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译制能力建设,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弘扬主旋律的优秀文化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四)完善重大基础设施体系

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欠账多、缺口大,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引导和支撑作用,聚焦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村公路、抵边公路建设,完善民航机场布局,促进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发展。推进重大水利枢纽和配套灌区建设。完善能源基础设施。

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推进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随着各族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联系更加紧密,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特点更加突出,需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性交流活动,增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友爱。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各地创新方式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三)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要加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对濒危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强濒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民族史诗、音乐舞蹈等爱国文化资源,鼓励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的文化作品,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互鉴,打造中华文化标识。

一、建设沿边特色城镇

加强边境地区城镇规划建设,通过培育壮大边境市镇拉动边境地区整体发展,筑巢引凤吸引更多外来人口。推动公共资源向边境县市倾斜性配置,支持边境县市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享有、社会治理扩面提质、应急能力显著提升,集聚人才与边境城镇共同发展。吸引高校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边境市镇工作。结合边境地区城镇体系和国家级口岸布局,着力优化完善边境枢纽节点城市布局。

二、推进边境地区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设生态宜居边境乡村,加快实现边境地区乡村振兴。立足边境地区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地区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特色农牧业、旅游业、边贸加工业发展,鼓励培育建设边境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边境旅游,大力培育开发具有边境特色的重点旅游景区和国际精品旅游线路。推动边境农村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参与全产业链开发。

三、完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边境地区公路建设,加快普通国省干线未贯通路段建设,推进普通国省干线提档升级,加强区域路网衔接。加快通向边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高等级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加快实施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建设,强化园区、矿区、旅游景区等与干线公路的连接。推进边境地区铁路建设,有序加密区域铁路网络,完善口岸后方铁路集疏运系统,提高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覆盖范围。优化民用航空网络格局,推进边境城市重要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强空管设施建设,提升既有机场容量,完善和提高机场保障能力,有序推进、合理布局边境城市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

四、加大边境地区开放力度

加强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区等各类开发开放平台建设,支持重点口岸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客货通行能力。加快以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为重点的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形成边境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口岸陆港、现代空港、境外转运港和物流信息港等,着力打造高品质的陆路集散网、空中快运网、国际联运网和信息服务网等,实现以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成功应对了汶川、玉树、芦山、鲁甸等重特大地震以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受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耦合影响,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呈增加趋势,破坏性地震仍处于频发多发时期,灾害风险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报经国务院同意,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机制。

一、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启动救灾I级响应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牵头会同灾区所在省份启动恢复重建工作,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牵头综合评估灾害损失,确定灾害范围和灾害损失,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后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牵头对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提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防范措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受损鉴定,对住房及其他建筑物受损程度、抗震性能进行鉴定,指导做好住房及其他建筑物的恢复重建。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其他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等,以及灾区所在省份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地方资金安排意见,牵头研究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筹集方式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制定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等配套政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规模,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牵头组织编制或指导地方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规划重大项目。

二、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

地方各级政府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主体。灾区所在省份省级人民政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及时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领导机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编制各领域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细化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灾区所在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灾区所在省份省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重建时序、把握重建节奏,优先建设灾害防治、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急需项目。灾区所在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作为恢复重建执行和落实主体,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组织力量进行废墟清理,制定建材、运输、施工保障方案。优化调整灾区政府考核评价机制,引导灾区集中力量抓好恢复重建。灾区所在省份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恢复重建需要,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审批进度。灾区所在市县在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直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有关部门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抗震设防等要件审批以及勘察、设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灾区所在省份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发挥广大灾区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引导灾区群众积极主动开展生产自救。灾区所在省份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省内相对发达地区对口援建重灾地区,加强灾区所在市县干部配备,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其他地区与灾区深化教育、医疗等合作。

三、强化灾后恢复重建的保障措施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鼓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科研院所、各类企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通过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捐款捐物、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设立并合理使用省级重建资金。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规划实施、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对网络舆情、来信来访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开展重点项目评议。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统筹,发挥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引导舆论关注重大工程、机制创新、典型事迹,强化灾区群众感恩自强、奋发有为和国内外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宣传导向,积极宣传灾区恢复重建后的新面貌、群众的新生活。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对不实报道等负面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共同营造有利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准确把握我国生态治理的阶段性变化,重点聚焦生态退化地区,从转变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入手,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实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水青山提质增效的双赢。

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保护与治理成效

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差异大,生态系统类型多样。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科学选择生态保护和修复方式,坚持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荒则荒的治理思路,防止过度采取人工措施。坚持封山育林、封山禁牧与人工造林、草地治理并举,乔灌木、带片网相结合,科学高效地恢复林草植被。坚持因地制宜、以水定量,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生态修复的规模和强度,全面提高生态恢复的质量。进一步强化建后管护工作,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结合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将成果管护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村、到个人。继续推行禁垦、禁牧、禁樵制度,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二、发展特色小城镇减轻生态退化地区人口压力

我国生态退化地区大部分也是相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人地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区域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和破坏,应按照高效集约的原则,通过发展特色小城镇适度集聚人口,减轻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人口压力,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研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村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合理分担公共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三、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区域内生发展动力

产业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基础,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是增加农业转移人口收入的重要支撑。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要加快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实现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和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双增长。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要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对接,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强市场活力。

四、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法制建设

(一)加快完善重要生态系统和重要区域的国家财政补助机制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补偿双方权利义务不明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不健全、补偿效果监督评估不到位等问题。要通过签订协议或协商等方式,明确生态保护补偿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稳定各方预期,发挥法律法规管长远、管基础的作用。要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和调整方式,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目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多因素,确定补偿的范围、补偿的标准和补偿的方式等。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成果监督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二)优化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加强重要流域、重要湖泊、大型引调水工程水源区的保护关乎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领域有直接的生态产品,有较为清晰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具备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良好基础。但总体上看,由于水源区和受水区等各方对各自的权力和义务认识不一致,矛盾较大,协调困难,补偿机制建设进展缓慢。健全生态保护的地方合作机制应以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保护和受益关系明确的领域为重点,通过签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治理成本、生态保护改善收益、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生态环境监测指标、生态保护补偿基准、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方式等,约定协议期限和违约责任。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社会主体交易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作用。要实施水电资源开发补偿机制,鼓励水电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水电资源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扶持力度,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要探索建立用能权、用水权等资源使用权利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协调不同类型资源使用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使用的优化配置。要探索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协调不同类型排放主体之间的关系,降低污染治理社会成本,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污染防治效果。要建立绿色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和绿色金融体系,营造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制造和绿色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各方合作的生态保护补偿部际协调机制

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合力。要进一步发挥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各级人民政府比照中央的做法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加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着力推动资源型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各类资源型地区特色发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的总体要求,资源型地区要按照精准分类、科学施策的原则,深入挖掘本地区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差异化特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合理确定主要发展任务。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不断提升转型发展内生能力,努力破解制约城市发展面临的资源枯竭、经济增长动力缺失等现实困境。针对采煤沉陷区和独立工矿区等问题比较集中的特殊资源型地区,继续深入实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地质灾害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优化生产生活条件。鼓励资源富集地区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动能转换,逐步破解资源开发引起的相关矛盾问题,探索资源富集地区创新发展模式。

二、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转型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是一篇大文章,关键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4]能源资源保障是资源型地区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能。资源型地区要把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作为新时代转型发展的主要目标,稳步提高资源稳定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集中在一些开采条件好、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建设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同时,资源型地区要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制定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资源开发与城镇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加快构建绿色高效的资源开发模式,协调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推动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等要素配置最优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资源型地区要加快构建创新引领发展模式,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加快开采工艺、材料研发、装备设计等领域特色创新平台建设,培育能源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创新产业集群。

三、加快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资源型地区要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资源型地区要通过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精深加工度,积极发展配套装备设备制造产业,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打造若干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产业基地,引导产业入园发展、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完善一批专业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区,在降低产业发展成本的基础上,带动接续替代产业集约化发展,以产业发展规模效应的放大,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加大对资源型地区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部分传统产业产能集中度。实施多元化产业培育升级行动,因地制宜培育发展若干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充分挖掘资源型地区自然山水和人文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特色服务业。努力改变资源型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低端产业多高端产业少、资源型产业多精深加工增值产业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资本科技密集型产业少的状况。进一步强化资源型地区产业功能定位,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产业转移,推动形成以产业转移为基础的区域间合理分工,推动资源型地区切实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发展优势。

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

资源型地区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转型发展的具体行动上,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均衡化的发展目标,促进城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公共服务提标扩面,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扎实做好稳就业、促增收工作,统筹抓好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着力完善矿业工人职业病、常见病防治设施建设,提高卫生防疫设施水平。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再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社会保障服务统筹,支持建立城矿统一的居民社保制度,逐步缩小不同区域间的保障标准差距。牢牢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的工矿城市,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让资源型地区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红利,为资源型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优势和发展优势。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着眼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城市经济整体转型,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推动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全面激发老工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新活力。

一、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打造“产业名城”

以打造一批创新资源多、产业结构优、竞争实力强的“产业名城”为切入点,推动老工业城市由“工业老城”向“产业名城”转变。做强做精主业,全面梳理老工业城市制造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集中资源强优势、补短板,下决心降低不具备比较优势产业的比重,下气力培育若干支柱产业,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促进多元发展,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建立适应当地发展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把握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强化创新驱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提高服务能力,下气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不断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制度供给。推动整体转型,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处理好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发展的关系,重视产城融合,统筹谋划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城市空间布局以及人口分布、公共服务供给等,促进城市经济整体转型。

二、加快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

以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文化创意、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为切入点,推动老工业城市由“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转变。强化以用促保,充分认识工业遗产除了物质形态还有制度形态和精神形态,具有区别于其他自然文化遗存的特殊性,突出强调其保护方式的灵活性,寓保护于利用之中,让工业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级分类管理,形成能够彰显发展历程和文化特色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体系。调动各方力量,强化部门合作,加强政策协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工业遗产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路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有效汇聚各类社会资源,营造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突出保护重点,全面加强、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三、推动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统筹推进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和新动能培育,把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鼓励因地制宜,立足老工业区区位特点、资源禀赋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引导地方探索各具特色的老工业区改造升级路径,吸引文化、科技、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老工业区改造升级的组织模式、资金筹措模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土地治理与开发利用模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改造升级动力。补齐发展短板,加大对老工业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注重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鼓励老工业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新时代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示范区建设方案修编工作,支持示范区围绕产业转型和城市更新抓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以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落实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有关部署,研究在有条件的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将示范区建设与各项激励政策紧密结合,强化示范区年度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示范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增加切块额度,对获得通报表扬的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政策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鼓励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将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创新平台的支持范围扩展至示范区全域。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加快储备一批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促进形成有效投资。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二、推进重点开放合作园区建设

加大对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园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新建一批对外开放园区和区域合作园区,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工矿废弃地治理、生态修复、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完善“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行模式,提高园区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水平。支持园区项目引进和建设,努力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良好态势。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鼓励开展行政审批“承诺备案制”试点,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商事制度改革,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建立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清单外无审批。

三、推进重点区域合作发展

加大对湘赣边区域合作的支持力度,探索跨省区合作的新路径。支持湘赣边、鄂豫陕、苏鲁豫皖、川南渝西等多省交界地区合作,探索革命老区振兴、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和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地区协同转型新路径,加强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规划,建设一批跨省合作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试点构建和创新城际协同协商机制,促进协同发展。


[1]《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 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人民日报》2020年3月7日。

[2]《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创新驱动 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人民日报》2013年11月6日。

[3]《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

[4]《习近平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紧扣新时代要求推动改革发展》,《人民日报》2017年12月14日。

三、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建设稀土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与老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进老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主产区建设,做大做强脐橙、茶叶、油茶、蜜柚、苹果等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和平台。打造赣南脐橙、六安瓜片、洛川苹果、田东香芒、通江银耳等一批知名农业品牌。

(二)拓展合作新空间

推动革命老区积极参与和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广州、武汉、西安、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合作。支持闽粤、湘赣、湘鄂、川渝、云桂等省(区、市)老区加强跨省协同联动发展,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跨区域大通道建设,全面建成途经革命老区的“八纵八横”高铁通道,结合区域发展和路网定位新规划建设一批区域联络线,争取实现每个革命老区至少建成一条纵向和横向高铁骨干通道,更好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群建设。完善革命老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网,研究建设一批干支线和通用机场。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加强重大水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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