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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第六章 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仅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也为世界各国发展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正确把握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这一重大课题,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刻阐述[1]。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人类社会破解世界难题、携手共创美好未来提供了中国方案,增添了中国智慧,贡献了中国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思想,在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的基础上,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继续拥抱世界,更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同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各国人民应该一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2]。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路径。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原则,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汇合点,不断完善我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打造覆盖全球的“朋友圈”,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一、推动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

大国关系是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重要基石,要坚持运筹好大国关系,推动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

(一)构建长期健康稳定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事关两国人民福祉,也事关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合作是中美两国唯一正确选择,共赢才能通向更好未来。要把握好中美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坚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原则,在互惠互利基础上拓展合作,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管控分歧,共同发展以协商、合作、稳定为基调的中美关系,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

(二)保持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高水平运行

中俄关系成熟、稳定、牢固,是互信程度最高、协作水平最高、战略价值最高的一对大国关系,堪称当今世界大国、邻国和谐共处的典范。中俄要始终坚定支持对方维护核心利益,不断加强政治互信,深入开展经贸、文化、安全等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国际协作,共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

(三)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向正确方向前进

欧洲是多极化世界中的重要一极。要牢牢把握中欧关系正确方向,继续推进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建设,以经贸合作为中欧关系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石,以文化交流为中欧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以国际事务合作为中欧加强协同的纽带,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努力将中欧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推动构建“亲、诚、惠、容”的周边命运共同体

周边国家与中国山水相邻、文化相近。中国视周边为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始终将周边置于外交全局的首要位置,视促进周边和平、稳定、发展为己任。

(一)创新周边外交理念

要积极倡导“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增强对周边国家的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要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搭建地区安全合作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要树立发展和安全并重的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用可持续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与周边国家关系健康发展

大力开展务实合作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发展的基本态势。要欢迎周边国家搭乘中国发展快车,让中国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周边,不断纽紧利益纽带,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各方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同时,必须在坚持原则、守住底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等我国重大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全力维护周边稳定,有效管控各方分歧,推动区域内热点问题的降温和解决,维持合作共赢大局。

三、推动构建团结合作的发展中国家关系

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天然同盟军,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这既是中国积极履行大国责任、国际道义的承诺,也是努力谋求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实践原则。

(一)巩固中非命运共同体

中非历来是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加强同非洲国家的团结合作是我长期坚持的战略选择。当前中非双方都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中方将继续同非方在涉及对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上相互支持,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要加强中非战略对接,推动在产业促进、设施联通、贸易便利、绿色发展、能力建设、健康卫生、人文交流、和平安全等领域深化合作。中国要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帮助非洲国家克服困难,促进非洲和平稳定发展。

(二)打造中拉命运共同体

中国与拉美国家相隔万里,但同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面临相似的发展任务,具有广泛的共同利益,拥有巨大的合作潜力。中国已成为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共建“一带一路”为提升中拉关系不断注入新动力。要推动构建政治上真诚互信、经贸上合作共赢、人文上互学互鉴、国际事务中密切协作、整体合作和双边合作相互促进的中拉关系新格局,打造中拉携手共进的命运共同体。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高瞻远瞩、宏大视野和磅礴格局,深刻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汲取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开创性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宏伟倡议。“一带一路”倡议是和平发展、经济合作倡议,是开放包容、共同发展进程,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积极参与,在各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已经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合作初心,坚定不移前进,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一、深入贯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总体要求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经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进入精谨细腻的“工笔画”阶段。我们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最重要的工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一)把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落到实处,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

要深刻认识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国倡议、各国共建、市场运作、全球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型国际合作平台”的基本属性。只有秉持“三共”原则,共建“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才会越来越大,好伙伴才会越来越多。

(二)把开放、绿色、廉洁理念落到实处,共建充满生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

开放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鲜明标识。共建“一带一路”既是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为全球提供了开放合作的国际平台。绿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亮丽底色。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不仅是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需要,也是中国的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理念在海外的践行。廉洁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底线红线,也是“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既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三)把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落到实处,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惠及合作各方

高标准一定是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是动态的,不是绝对的。既要扎实推进陆海天网的“硬联通”,更要加大规划政策、规则标准、执法监管的对接力度。惠民生聚焦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惠及共建国家全体人民。中国愿意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与其他国家分享自己的发展经验,与共建国家共建美好未来,让共建国家人民获得实实在在利益。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共建“一带一路”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目标、原则、实施路径上高度契合,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和支持,为世界提供了合作共赢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新方案。

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政策沟通向高质量发展,不断铺画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软联通

开展高质量政策对接,构建更加广泛务实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政策对接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引领和催化作用。巩固充实战略对接、规划对接、机制对接、项目对接的整体合作框架,加强同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的宏观政策协调。结合各方国情,创新合作方式,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后,既可以从顶层设计着手,编制合作规划,建立对接平台,实施项目清单;也可以从务实合作切入,启动一批双方有共识、条件具备的成熟项目,尽早让各方分享到早期收获成果。

(二)推进设施联通向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国家间通达水平

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将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目标融入基础设施项目选择、实施、管理等各方面,兼顾项目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加快推进高效畅通的国际大通道建设,扎实建设好重大项目。持续深化中欧班列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中欧班列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拓展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推进贸易畅通向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与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加强海关、税收、审计等领域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作用,为各方进入中国市场搭建更广阔平台。深化与共建国家在经贸领域的互利共赢,扩大双多边投资贸易规模。加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建设,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四)推进资金融通向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落实好《“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等的作用,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引导鼓励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五)推进民心相通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不同文明互学互鉴与交流合作

逐步构建与对外开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人文交流新格局。深入开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考古等各领域人文合作,加强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建设好并充分发挥共建“一带一路”多边对话合作平台作用。深化创新合作,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海洋合作、荒漠化防治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3]。中国将以更加开放和自信的姿态走向世界、拥抱世界,深化与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合作,以自身扩大开放带动其他国家经济发展。要实施更大范围开放,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格局,引导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和全国特大城市的开放先导地位,更好发挥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梯度转移,提升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积极培育内陆地区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新增长极。要实施更宽领域开放,吸引更多更优质的外资在我国市场上同台竞争,扩大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合作,深化和拓展资金、人才、科技等领域国际合作,完善要素市场化国际化配置,使商品、要素等领域开放形成协同效应。要实施更深层次开放,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和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完善我国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一、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加快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提高产品质量,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提升中国品牌影响力。

(二)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

优化经营主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形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着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亚洲、非洲、拉美等市场。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优化资本品、消费品贸易结构,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发展和保护全球产业链。做强一般贸易,增强议价能力,提高效益和规模;提升加工贸易,鼓励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动产业链升级。积极扩大进口,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

(三)增强贸易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改革和开放,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管理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建立全口径海关统计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政策,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鼓励发展其他贸易新业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二、协同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

(一)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

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进一步优化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二)强化利用外资保障

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资合法权益。提高高新区、综保区等平台载体建设质量,推动利用外资“量稳质升”。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集群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供专业化、全流程服务,着力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

(三)有序引导企业“走出去”

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先进技术合作,增强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健全境外经营风险防控体系,避免恶性竞争,维护境外投资权益。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促进高铁、核电、航空、机械、电力、电信、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优势行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三、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

(一)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

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在竞争中性、知识产权保护、补贴政策、数字经济等领域进行集成创新,优化政府与企业、市场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性提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塑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外商投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理确定公布到施行之间的时间,提高政策可预见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之间衔接。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在国内实施。优化通关、退税、外汇、安全、环保管理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

(三)建立健全重大外部风险防控机制

重点建立和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等,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评估、对重大风险的模拟和压力测试等,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经济风险的底线。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4]。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二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推动建设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能力。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一、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发展改革

(一)推动传统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完善

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推动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优先处理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等事关世界贸易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推动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规则与时俱进,有效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主动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改革,增强其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能力。推动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运营水平,对全球金融治理机制形成有益补充。高标准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世界银行各项工作,助推全球发展治理机制完善。

(二)丰富和提升新型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功能

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的各项议程与活动,围绕促进全球经济中长期增长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中国方案”,带头落实二十国集团的各项决议,推动提升其决策执行力。强化金砖合作机制,在电子商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本币债券、科技创新、工业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培育利益共享的价值链和大市场,打造联动发展格局。扩大金砖合作的辐射和受益范围,推动“金砖+”合作模式,打造开放多元的发展伙伴网络。参与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治理机制,加大相互支持,扩大利益汇合点。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等领域,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机制,共同维护全球经济安全。

(三)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依托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国际协调,推动对主要国家货币政策负外溢效应的监测和研究,避免以邻为壑的竞争性贬值,共同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包容性增长等结构性改革领域,积极推动开展国际协调,促进各国加强合作。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

(一)坚持和传播正确的发展观和行动观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不是要回到原始社会,也不是只有一条道路。全球治理既要尊重科学,也要准确理解科学,要尊重各国资源禀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政治体制不同、思想文化不同的事实,不能停留在科学研究的情景假设上,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不断为行动创造条件,尤其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不能仅停留在目标承诺上,只重目标,不重落实,要防止不切实际吊高胃口,避免盲目攀比。

(二)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多边主义

恪守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原则,坚持发达国家率先承担量化义务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坚持所有各方都应尽最大努力认真落实国际承诺。摒弃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旧观念,反对单边主义,克服分歧,凝聚共识,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理念。

(三)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承诺

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以及《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机制作出中国贡献。

(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

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政策承诺,通过设立基金、开展低碳示范区以及启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等方式来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切实帮助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基金,为基金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发挥基金在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中的作用。

三、加强对外援助工作

(一)坚持“以义为先”

将我国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将中国梦和发展中国家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梦想紧密联系起来。在同发展中国家开展援助合作时,主张“多予少取、先予后取、只予不取”。

(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从我国自身国情出发,依据国力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同时,充分尊重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意见,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合作项目,不做超越合作伙伴发展阶段、不符合合作伙伴实际需要的事,避免有关国家承受过重的债务压力。

(三)坚持“授人以渔”

以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尽力为其培养本土人才和技术力量,帮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本国资源,打好发展基础,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

(四)坚持开放包容

对和西方发达国家、国际组织等开展三方合作持开放态度,愿在尊重受援国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的原则,积极探讨与有关各方的务实合作。

(五)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外援助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基于受援助国实际情况,聚焦受援国重大关切和大型项目,继续深入开展能源、电力、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援助工作,切实增强并改善民生福祉。继续用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挥好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等作用,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各领域人才。

(六)大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外援助工作

当前,全球范围内新冠病毒传播蔓延,国际社会普遍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发展中国家更甚。要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物资、技术、人力支持,帮助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并落实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向联合国人道主义协同应对计划提供支持,推动建设惠及全人类、高效可持续的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七)发挥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重要作用

70多亿人共同生活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应该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同发展。要加强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和计划框架等方式,帮助受援国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积极探讨与非政府组织在对外援助领域开展合作,切实提高受援国能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1]《建设什么样的世界 如何建设这个世界》,《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10月15日。

[2]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2013年3月23日),《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

[3]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18年4月10日),《人民日报》2018年4月11日。

[4]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6月23日),《人民日报》2018年6月24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4]。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二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推动建设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能力。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一、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发展改革

(一)推动传统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完善

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推动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优先处理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等事关世界贸易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推动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规则与时俱进,有效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主动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改革,增强其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能力。推动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运营水平,对全球金融治理机制形成有益补充。高标准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世界银行各项工作,助推全球发展治理机制完善。

(二)丰富和提升新型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功能

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的各项议程与活动,围绕促进全球经济中长期增长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中国方案”,带头落实二十国集团的各项决议,推动提升其决策执行力。强化金砖合作机制,在电子商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本币债券、科技创新、工业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培育利益共享的价值链和大市场,打造联动发展格局。扩大金砖合作的辐射和受益范围,推动“金砖+”合作模式,打造开放多元的发展伙伴网络。参与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治理机制,加大相互支持,扩大利益汇合点。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等领域,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机制,共同维护全球经济安全。

(三)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依托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国际协调,推动对主要国家货币政策负外溢效应的监测和研究,避免以邻为壑的竞争性贬值,共同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包容性增长等结构性改革领域,积极推动开展国际协调,促进各国加强合作。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

(一)坚持和传播正确的发展观和行动观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不是要回到原始社会,也不是只有一条道路。全球治理既要尊重科学,也要准确理解科学,要尊重各国资源禀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政治体制不同、思想文化不同的事实,不能停留在科学研究的情景假设上,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不断为行动创造条件,尤其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不能仅停留在目标承诺上,只重目标,不重落实,要防止不切实际吊高胃口,避免盲目攀比。

(二)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多边主义

恪守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原则,坚持发达国家率先承担量化义务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坚持所有各方都应尽最大努力认真落实国际承诺。摒弃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旧观念,反对单边主义,克服分歧,凝聚共识,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理念。

(三)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承诺

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以及《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机制作出中国贡献。

(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

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政策承诺,通过设立基金、开展低碳示范区以及启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等方式来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切实帮助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基金,为基金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发挥基金在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中的作用。

三、加强对外援助工作

(一)坚持“以义为先”

将我国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将中国梦和发展中国家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梦想紧密联系起来。在同发展中国家开展援助合作时,主张“多予少取、先予后取、只予不取”。

(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从我国自身国情出发,依据国力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同时,充分尊重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意见,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合作项目,不做超越合作伙伴发展阶段、不符合合作伙伴实际需要的事,避免有关国家承受过重的债务压力。

(三)坚持“授人以渔”

以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尽力为其培养本土人才和技术力量,帮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本国资源,打好发展基础,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

(四)坚持开放包容

对和西方发达国家、国际组织等开展三方合作持开放态度,愿在尊重受援国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的原则,积极探讨与有关各方的务实合作。

(五)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外援助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基于受援助国实际情况,聚焦受援国重大关切和大型项目,继续深入开展能源、电力、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援助工作,切实增强并改善民生福祉。继续用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挥好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等作用,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各领域人才。

(六)大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外援助工作

当前,全球范围内新冠病毒传播蔓延,国际社会普遍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发展中国家更甚。要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物资、技术、人力支持,帮助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并落实二十国集团缓债倡议,向联合国人道主义协同应对计划提供支持,推动建设惠及全人类、高效可持续的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七)发挥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重要作用

70多亿人共同生活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应该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同发展。要加强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和计划框架等方式,帮助受援国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积极探讨与非政府组织在对外援助领域开展合作,切实提高受援国能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1]《建设什么样的世界 如何建设这个世界》,《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10月15日。

[2]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2013年3月23日),《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

[3]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18年4月10日),《人民日报》2018年4月11日。

[4]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6月23日),《人民日报》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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