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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篇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开讲话与文章中,提到“全面依法治国”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词数百次。他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从历史经验看,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从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来看,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通过法治提供制度化解决方案。从实现中国梦和长远发展来看,实现全面小康、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是最为可靠的保障。因此,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从党如何更好治国理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的高度,从“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视角,来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会对它的重大意义有更深刻的认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昭告“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彰显法治权威;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发挥法治力量;告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法治实践;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塑造法治信仰……习近平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开阔了法治的格局、丰富了法治的内涵、拓展了法治的外延,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重要组成部分,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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