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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解读

从今天的视野来看,这句话似乎是在重申法律常识,但这个历史上著名的“约法三章”故事蕴含着深刻的法理哲思。刘邦西入咸阳,废黜秦朝的严刑峻法,而仅凭这三条法则,就达到了刑清政简、应者云集的治理境界。

习近平引用“约法三章”的故事,也正是着眼于它所带来的启示。一方面,好的法律不需要繁文缛节、冗长重复,而应该化繁为简、突出重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正是遵循这一原则。另一方面,厉行法治在于制定多少法律,更在于法律实施的程度。三章虽少,遵之亦足以定天下。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不是搞“制度作秀”,而必须对着问题去,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务实管用、衔接配套;同时要加强法律实施,防止法律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原典

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释义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占领秦都咸阳。他接受樊哙、张良的劝告,封闭宫室,还军灞上。为了争取民心,他以废除秦朝苛法为号召,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议定三条法令:“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意思是:杀人者要处以死刑,伤人者和盗窃者要受到与其罪行相应的处罚。

上述“约法三章”的内容,除见诸《史记》外,东汉班固《汉书》、唐杜佑《通典》、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以及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也都是这样记载的。

另据荀悦《汉纪·前汉高祖皇帝纪》记载:“沛公与秦人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即杀人者要处以死刑,伤人者要处以刑罚,偷盗者要受到与其罪行相应的处罚,与《史记》的表述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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