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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

第十三章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第四节 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

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习近平指出:“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10]“要把法治应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11]

一、综合利用法治手段开展斗争

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企业和公民也越来越多走向世界。大国之间地缘竞争、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竞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持续加大。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利益遇到的阻力和挑战势必增大,跨国纠纷和法律问题也将更复杂。习近平指出:“我们要甄别这些纠纷的性质,有理有利有节应对。有的西方国家以国内法名义对我国公民、法人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在国际规则上是站不住脚的,但他们执意这样做,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治等多种手段加以应对。”[12]

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针对西方国家打着“法治”幌子的霸权行径,要加强反制理论和实践研究,建立阻断机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不接受任何国家的“长臂管辖”。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司法、外交、商务、援外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情况,从法治上有效应对各种国际摩擦纠纷。

当前,在国家安全方面,我国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一系列法律;在经济安全方面,制定了《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和《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在网络安全方面,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这些立法为我国在对外斗争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二、提高对外斗争能力

提高对外斗争能力,首先需要树立法律斗争观念与意识。必须在思想层面确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观念。习近平反复强调,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要善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外交活动之中,以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处理外交事务、依法化解外交纠纷。

提高对外斗争能力,需要确立起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做到涉外法律斗争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斗争,既需要应用现有的国际法和相关规范,也需要构建涉外法律规范体系。中国在海洋方面的一系列立法为涉外法律斗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提高对外斗争能力,要形成和强化相关政府机关、驻外使领馆和代表处、相关部门的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法律工作的地位和在各项事务中的参与度,保证国际斗争的法律知识、方案跟进。

提高对外斗争能力,必须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习近平指出:“专业人才培养要跟上”[13]; “要加强能力建设和战略投入,加强对全球治理的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全球治理方面的人才培养”[14]。同时,要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思考题

1.为什么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2.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包括哪些方面?

3.如何理解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4.如何理解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8页。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1月28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7页。

[3].习近平:《同舟共济克时艰 命运与共创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视频主旨演讲》(2021年4月20日),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3页。

[4].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4页。

[5].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3—14页。

[6].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4页。

[7].《习近平会见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汤姆森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载《人民日报》2017年1月19日,第1版。

[8].习近平:《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2021年1月25日),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6页。

[9].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6月28日),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

[10].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5页。

[11].习近平:《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2月2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6—257页。

[12].习近平:《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2月2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6页。

[13].习近平:《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2月2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7页。

[1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载《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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