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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顺应人民对优美环境的期盼

第一节 顺应人民对优美环境的期盼

党执政为民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使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方式,并从中创造新的增长点。”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环境问题,着力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拥有更优质的水源、更清新的空气、更放心的食品、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幸福的生活。

一、形成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的良好局面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只有实现了这两方面的良性循环,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经济活动、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的良好局面,从而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我国民生改善的红利。”这一论述充分道出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治理间的统一关系。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必须统一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上来,只有实现了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才能彻底实现环境的民生效益。

毋庸置疑,环境问题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在有限的资源和环境中,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是竭泽而渔的行为,环境恶化带来的治理代价和修复成本会增加经济增长的成本和负担。与此同时,环境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问题往往最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弄得不好也往往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环境问题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主要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时,环境污染问题的广泛性和长期性很容易影响大范围的群众,导致他们对未来生存环境的担忧,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我们党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其主要内容。

和谐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的社会,应该呈现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以及社会内部诸要素之间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局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标志着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影响及其结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会影响到自然的状态、结构、功能及其演化。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不仅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中得以实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非常重要和紧迫。习近平同志对和谐社会进行了勾画:“琴瑟和鸣,黄钟大吕,这是音律的和谐;青山绿水,山峦峰谷,这是自然的和谐;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人合一,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谅解宽容,与人为善,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各阶层平等和谐,兼容而不冲突、协作而不对立、制衡而不掣肘、有序而不混乱,这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和谐。”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的良好局面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就是调节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道路深刻反思后得出的科学认识,它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不可持续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越来越多地演化为牺牲环境追求经济发展的生态问题。“离开科学发展,经济粗放式增长,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遭到破坏,地区和社会差距过大,不仅难以实现社会和谐,而且已有的和谐状态最终也会消失。”习近平同志要求:“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也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完善和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使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构建和谐社会所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和新实惠,使和谐社会建设兼顾各方利益、照顾各方关切,真正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形成促进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环境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迁,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仍然是我们党最关心的问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的最高价值取向。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面对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和诉求,我们党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高度,在更好提供物质文化产品的同时,更多地向人民群众提供生态产品。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围绕治水、护林、净气、保土、降污等重点工程,打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努力形成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二、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

2014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多个方面。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类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更不可能有高度的精神享受和政治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深刻的生存危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必然要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包含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精神追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含着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法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让人民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裕生活,还要保障全民都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喝上清洁无污的水、吃上绿色放心的食品和使用安全可靠的药品,拥有适于劳动、宜于人居的绿色家园。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这种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进入小康的人口在全国的分布不平衡,生态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

三、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较长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环境还在恶化,大气、水、重金属污染加剧,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习近平同志指出:“改善环境质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把良好的环境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要“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习近平同志指出:“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幸福感。”目前,我国多地雾霾天气频发,社会反应强烈,已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呼吸新鲜的空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诉求。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地运用财政和行政手段治理大气污染,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环境整体上恶化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机动车数量以及工业的迅速扩张是导致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的三大根源。在局部地区,空气污染物相互作用,与来自附近城市和工业区的工业废气相互影响,使之成为空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随着雾霾和酸雨发生的频率增加,这些区域的环境质量总体在下降。习近平同志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立军令状,立行立改,不能把雾霾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一笑了之,一谈了之,充分显示了中央治理空气污染的坚定决心。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必须改变当前的能源结构,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还要积极引导消费方式的转变,倡导低碳出行、低碳消费。

土壤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之一,也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它与其他污染不同,重金属污染不能被生物降解、不易迁移,一旦污染农田土壤就会在长时期内残留,不断积累呈加重之势,并通过水、植物等介质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从日本的水俣病事件到我国近年来频发的血铅事件都反映了重金属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习近平同志提出要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并将之作为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从源头上着力控制排污源,限制排污的数量和浓度,并提高技术水平,推进污染物的再利用。同时,健全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

水是生命之源,关系人民的生产生活,关系生物的生存和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危。习近平同志对防治水污染和关停水污染企业的态度十分坚决,明确指出,对一些偷排“红汤黄水”、搞得大量鱼翻白肚皮的企业,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叫停。水污染具有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民众关注度高的特点,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污染防治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的重要任务。我国是严重缺水的国家,这不仅仅表现在水资源量的不足和区域分布不均方面,也表现在水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方面。习近平同志非常重视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相结合,注重水污染防治的统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指出,“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水污染防治重点在质上的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在量上的节约,只有在质和量两方面发力,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水资源问题。而两者的结合,就必须变“污染防治”为“污染防止”,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管理,不仅要在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水体污染,而且要在用水过程中实施总量控制,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同时,加强节水文化理念的普及,通过制度、宣教等途径改变人们用水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舆论燃点低,一旦出问题,很容易引起公众恐慌,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毒奶粉、地沟油、假羊肉、镉大米、毒生姜、染色脐橙等事件,都引起了群众愤慨。”在一些地方,工业、采矿、能源、交通、城市排污及农业生产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通过大气、水体、土壤及食物链危害人类饮食安全。同时,部分企业诚信缺失也引发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习近平同志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食品卫生安全是我们预防疾病、保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条件之一。”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治理“餐桌污染”,从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入手,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竞争力。同时,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指出食品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开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列入了2014年国家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在保障数量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注重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主要在农产品,重点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强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任务。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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