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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第一节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既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

一、尊重自然

习近平同志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这为我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树立尊重自然的理念提供了思想指南。

1.深刻认识自然是人类生存的空间

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习近平同志继承马克思关于个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强调要“进一步树立生态意识,深刻认识自然是人类生存的空间,是人类创造生活的舞台”,表明人类的形成与发展既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也是自然改造人类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所言,“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

自然是人类生存的空间这一论断,强调了自然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从人类的历史来看,自然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现有考古成果和人类学研究表明,最早的人类出现在200多万年前,经过100多万年的进化后,现代智人才最终出现。早期的人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主要以采摘野果和渔猎为生,人类生存所需都来自自然。如果没有这些自然物,最初的人类就无法生存,更不必说后来的发展了。在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之后,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并没有降低。在农耕社会,人们生存所需要的粮食主要依靠良好的土地和适宜的自然环境,一旦土地肥力下降,或自然环境改变,都会对人类生存造成极大的影响。从当代世界的发展来看,尽管科技取得了巨大进步,自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这一命题始终没变。不必说人离开了水和空气不能生存,也不必说气候变暖造成世界粮食生产的危机,单单是近年发生在部分地区的雾霾,就已经给我们的生活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人类生存的环境只有一个,破坏了就很难修复,人类发展所需的一切,都来源于自然,我们必须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给予自然足够的尊重。

2.人类要尊重自然承载的限度

习近平同志强调,人的需求的无限性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矛盾,由此,节约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就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习近平同志把尊重自然承载的限度与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结合起来,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为基础的,但这种利用一定要有限度。如果超过自然的限度,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可持续,人类的发展也会陷入困境。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一些地方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使生态环境恶化,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如果不尊重自然承载的限度,不仅会造成生态危机,也会造成社会、文化和价值危机。

尊重自然承载的限度,也包括人类的废弃物排放要谨慎、适度。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是有限度的,这不仅表现在资源是有限的,也表现在其对各种污染物的消化能力是有限的。随意排放各种污染物,会使自然的循环更新能力遭到破坏,生态系统也会面临毁灭。

树立尊重自然的理念,就是要从人的主体性去理解自然。人类文明创造活动要尊重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开发资源以满足生存为需要,排放污染物时要谨慎、明智,尊重自然的限度。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尊重自然绝不是就生态谈生态,也不能就环境谈环境,而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这种重塑绝不是以往的环境污染整治所表现出来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模式,而是要在人们的观念体系上建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新的理念下实现生态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3.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观点来认识事物

习近平同志认为,要做到人对自然尊重,就必须站在哲学的高度去反思。他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人合一”的古老哲学命题,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习惯于以人为出发点及落脚点来认识事物,中国哲学以“主—客—主”的思维框架为基础,与西方哲学“人—物”的思维框架和认识路线明显不同。只有摒弃“人—物”对立的思维框架,以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认识事物,才能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历程来看,早期的人类就已认识到自然的极端重要性。受制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崇拜,表现为人们将大自然各种现象神化。在中国古代,人们认为山、林、河、海都具有超自然的力量,于是各种山神、水神、雨神、树神纷纷登场。各种自然现象也是神的意志,人们祈求雷公、电母、龙王、土地公公保佑平安,帮助人们战胜无法预料又无力抵御的自然灾害。这些神灵的出现,其实质是人对大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是一种出于本能的对自然的尊重。

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对自然索取过度,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受到破坏。其根本原因是西方“人—物”思维框架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代表的哲学思想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文艺复兴以来,笛卡儿、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西方哲学家继承了古希腊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的人类中心主义哲学,强调人类的中心地位,将自然与人类对立,把人类征服自然作为人类存在的最高目标。应该承认,在人类中心主义主导下,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改善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将人与自然“人—物”关系进一步放大,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被破坏。

笛卡儿强调“人—物”关系的二元对立,培根无限夸大科技的作用,都带来了一些无法预料的问题。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支配下,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政治、法律制度均以最大限度发挥科学潜能、满足人的物质享受为目的,最终造成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扭曲,即征服取代了合作、对立取代了顺应、冲突取代了协调,结果就是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扩展。直面现实,尊重自然,必须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思维,以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为目标,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观点看待事物。

二、顺应自然

习近平同志要求顺应自然,就是说人类要重视和遵循自然规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

1.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

习近平同志要求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强调“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人类是自然之子,负有照看、管理自然的责任。自然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存续的共同家园,地球上的所有生命与无机体一起组成了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人类只是这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人类为了自身的享受和需求而破坏了这一生态系统,最终也会危及人类的生存。

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就是承认自然具有自我调节功能,承认自然价值的表现。承认自然价值,不仅要承认那些直接为人类带来使用价值的自然的外在价值,也要承认那些自然生物和地球环境本身调节功能带来的巨大价值。自然对人类废弃物的吸收,既是一种自我调节,也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价值,这种固有价值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人的无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尊重自然规律就是要承认自然本身具有自我调节功能,不要人为地干扰自然的这种功能。承认自然价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对人类来说也可以带来经济成本的节约,正如宋代贾思勰所说:“顺天时,量地力,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工业文明下,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导致人与自然的对立,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平衡,而且损害了人类自身。马克思认为,“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作为“三受”的存在物,人类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约束,特别是在价值观上树立顺应自然的思想,确立新的发展理念。

2.“因天材,就地利”

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因地制宜,指出要“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

自然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生态系统,有着固有的规律。随着人类科技进步,认识能力不断提升,自然界纳入“人化”系统之中的范围不断扩展。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在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丰富了人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然而,由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到目前为止,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和准确。因此,在人与自然相处时,必须遵循顺应自然的理念。

纵观人类科技史,滥用科学技术给人类和自然造成危害的事例屡见不鲜。1962年,美国女作家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揭露,由于美国农场主对DDT的滥用,造成了许多鸟类和其他生物的灭绝。而在此之前,人们却在为DDT的发明而欢欣鼓舞,化学家保罗·米勒因此获得1948年的诺贝尔奖。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想到,这项获得诺贝尔奖的技术,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灾难。在停用DDT农药几十年之后的今天,科学家们依然能在土壤和其他生物体中检测到它的残留,甚至在南极企鹅的尸体上都检测到了DDT。类似的发明还有很多,如原子弹、氟利昂等。究其原因,都是我们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顺应自然的理念。正如全国人大环资委原主任曲格平所言:“实际上,现存的环境问题往往是我们对自然无知或知之甚少的结果,它的最终解决需要我们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去,发现和掌握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律。”

顺应自然并不是完全被动地受制于自然,而是要正确地认识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顺势而为,趋利避害地合理改造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顺应自然、以自然为师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传统。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管子提出“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这种思想不仅是城市规划的最高境界,而且很好地体现了顺应自然的理念。秦朝著名的治水专家李冰,在修筑都江堰水利工程时,就根据当地的自然特点,在岷江的中心修建低堰,使岷江分两部分,内江的水灌溉,外江保留原河道功能。同时修建飞沙堰自然调节内江水量,以确保内江灌区的安全。都江堰的修建顺应了自然规律,在投入相对低廉的情况下,灌溉了万顷良田,成就了“天府之国”,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达到了“因天材,就地利”的崇高境界。

习近平同志顺应自然的理念一定程度上与他对生活实践的思考有关。1969年,习近平同志在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当知青时,就与当地老百姓一道打淤地坝,利用当地沟壑纵横和水土易流失的特点,从沟道两侧山体铲土,用泥土筑坝拦截汛期洪水和泥土,通过漫平造田。这样,既能减少水土流失,又能增加良田。今天,提倡顺应自然,就是要顺应自然规律,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保护自然

环境问题的出现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习近平同志要求我们绝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树立保护自然的理念。

1.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

习近平同志指出,破坏生态后再补回去,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2012年12月在广东考察时,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并强调,很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搞起一堆东西,最后一看都是一些破坏性的东西。

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是一个有机整体。首先要有严格保护的意识,对一些生态脆弱的地区一定严格限制开发;对一些开发强度已经较大、承载能力有限的地区,一定要限制开发强度。同时,利用市场手段适当提高资源产品的价格,使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利用价格手段引导人们珍惜资源。合理开发是严格保护的目的,也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护的目的并不是限制人类的发展,而是要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最终实现人类的持续发展。树立持续发展的意识也就是树立生态公平的意识,要求人们在追求发展时,不单要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还要考虑后代发展的需求,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有真正将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落实到操作层面,为具体实践提供制度约束和行为指导,才能真正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方针付诸实际,为应对现阶段我国存在的一系列资源和环境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实践操作的理念保障。

2.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2013年4月在海南考察时,习近平同志指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强调“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抓好自然保护工作。

保护自然要本着节约优先的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坚持集约利用的原则,努力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具体化,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量在世界排名靠后,要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约优先是最根本的途径。一定要树立资源效益的观念,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贯穿于保护自然的始终。

300多年的工业文明,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建设生态文化,必须树立破坏生态环境就是自取灭亡的观念。近些年,一些地方乱砍滥伐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洪水泛滥,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长江流域,一些地方过度围湖造田,导致湖区面积急剧缩小,洪水调蓄能力减弱,造成鱼类生存环境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匮乏;在淮河以北地区,土地盐碱化面积不断增大,粮食减产;许多野生动物遭到无节制的捕猎,一些已经消失。修复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人们所要付出的财力物力远远大于之前所得到的。严酷的事实唤醒了人们的生态意识,这就是必须树立保护优先的观念。

以自然恢复为主,是保护自然方法论上的指导,也是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唯物主义实践论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深刻阐述。自然本身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对自然进行修复,应该充分利用自然规律,减少人为干扰。以自然恢复为主是人类主动承担起保护自然责任的体现,保护自然应建立在对生态规律尊重之上,规范自身行为,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道,真正达到“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操作要求。

3.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习近平同志把对自然的尊重统一到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之中,把美好家园奉献给人民群众。这不仅表达了习近平同志关心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生情怀,而且反映了他尊重自然的人文关怀。

人类中心主义泛滥造成的环境恶化,引发了人们对如何与自然相处的思考。以澳大利亚哲学家辛格、美国哲学家雷根、法国哲学家施韦泽为代表的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者提出,“要以自然为中心看待自然事物的价值,确定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是道德的内在依据”。他们提出关爱生命的主张,甚至认为动物和人一样,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总体而言,非人类中心主义所提出的自然中心主义的主张,否定人破坏自然的权利,对保护自然资源、抑制环境恶化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完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强调动物和自然的权利,束缚了人类发展的手脚,没有考虑人类社会的合理发展,因而也无法获得社会的认同。

习近平同志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之上的,其基本内核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本质是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类生产实践不断扩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改造自然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尽管如此,人类创造生活绝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要有保护好自然的理念,把美好环境留给子孙。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体现了人类对自然认识的深化,是生态文化建设的核心,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尊重自然是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认识前提,只有在全社会先树立起尊重自然的观念,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才能推动保护自然的制度和措施的实施。顺应自然是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策略选择,把握自然与人类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在规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才不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保护自然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实践导向,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而不将其保护,自然还是会遭到破坏。只有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化理念,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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