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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

见微知著,落实依法治国的宏观方略,正在微观的司法个案当中体现。2013年3月26日,服刑近10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浙江高院依法再审宣告无罪;4月25日,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被羁押近12年后,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7月2日,浙江高院公开宣判18年前萧山抢劫致死案陈建阳等5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对冤假错案,人民法院要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司法机关要对国法负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国务院近期宣布取消和下放1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6月29日通过一揽子修改法律的方式取消和下放了12部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8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机关在推进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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