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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民主法治轨道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沿着民主法治轨道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政府需要做哪些工作?”“目前比较迫切的就是加强看守所会见室建设,保障律师的独立会见权。”“刑事和解制度主要适用于哪些案件……”

这是6月4日在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中,四川九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刚与省长的互动对话。从业近20年来,他还是头一次给省领导上课。四川省为强化依法行政,每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前增加了一堂“必修课”—法律学习讲座。

近年来,一些地方时有曝光的“拍脑袋工程”,时而出现的“乱作为现象”,官员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是重要原因。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省领导带头“学法”,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将工作方式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应松年说,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专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要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展望未来,人们坚信,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的作用,更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实现就有坚实支撑和根本保障。

(新华社北京2013年7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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