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博库网首页 > 电子书专题 > 习近平用典(第二辑) > 第89章

礼之用,和为贵。

——《共同谱写中越友好新篇章——在越南国会的演讲》等文中引用

解读

“和”是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之一,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由和合思想延伸出来的宽容精神、道德追求、包容意识,成为宝贵的民族文化基因。小到修身养性、家庭建设,大到治国理政、对外交往,都离不开“和”的价值指引。以和为贵、与人为善的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国民精神中、体现在言行举止上。

放之于外交上,和平情怀、和谐精神,成为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理念。对待周边国家,“欢迎大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谈及和平发展,“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发展大国关系,“宽广的太平洋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中美两个大国”……中国致力于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决心是坚定的,态度是真诚的,在利益和道义上都具有极大的感召力。这成为中国外交的鲜明旗帜。

原典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学而》

释义

有子,名若,孔子晚年学生。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孔子既没,弟子思慕,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时也。”

“礼之用,和为贵”是有子提出的主张。礼,在春秋时期泛指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礼之用,和为贵。”意思是:礼在应用的时候,以形成和谐最为可贵。

后来,人们对“和”的思想作了发挥,扩大其运用范围。孟子在论述战争时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则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进一步把“和”推广到万物赖以生存的高度。至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称:“德莫大于和……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在这里,“和”是指与他人和谐相处、温良相让的品德,与“争”相对立,即所谓“和而不争”。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